政府不能以文明之名行歧視之實
經濟觀察網 默客/文 廣州保障性住房(簡稱保障房)小區將開始執行扣分辦法來規范文明居住。1月5日,廣州市住房保障辦在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網站公布《廣州市保障性住房小區管理扣分辦法(試行)》的征求意見稿。該辦法規定住戶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在公共場所燒元寶香燭,搭棚種花種菜占用公共地方等都要被扣分,扣滿20分將收回保障房。(1月6日《新快報》)
打著規范文明居住的名義,以扣分制的形式,進行著精神文明、道德文明的建設,然而,這依然難掩其中隱含的不文明、非人道乃至明目張膽的歧視性的懲罰。
對于政府來說,起碼要依法行政才夠得上文明二字。但保障房的扣分管理制度——住戶不文明就扣分直至收回保障房的做法,其法律依據何在?如沒有清晰的法律依據或授權,就隨意制定一個所謂的道德規范對住戶實行扣分管理,稱不上管理的文明嗎?
況且,居民生活必須的保障房與個人道德、素養之間不是一種必須捆綁的關系。保障房歸社會保障、生活福利范疇,個人素養、文明則屬個人道德范疇。兩者涇渭分明,但不相互沖突,也不相互依存。對于現代責任政府來說,盡一切可能地給貧困家庭特別是特困家庭提供基本的保障性居所,可謂是一種不可推卸的責任。這種政府責任本身與困難家庭個人的素質和道德修養并不存在內在的關聯,不以個體的素質高低和道德高尚與否作為必要前提。很簡單,政府不能也不該因為困難家庭成員的素質或道德水平不高而放棄其自身的責任。保障性住房不是政府對困難家庭的恩賜,而是政府責任的體現而已。
不僅如此,對保障性住房住戶實行包含道德規范的扣分制管理,實際上還涉嫌對住戶構成赤裸裸的歧視,由此而傷害其人格尊嚴。文明我所欲也,規范管理也我所欲也。但不管是否是保障房住戶,像隨地吐痰、亂扔果皮、亂吐口香糖等不文明之舉,都必須予以譴責乃至必要的處罰管理,事實上社會上對此類涉及個人素養、道德的不文明行為也有相應的道德規制和約束。但如今扣分管理辦法卻再針對保障房用戶而制定了特別的處罰條款,這便是對特定人群制定針對性的區別對待的政策、規定,堪稱是如假包換、明目張膽的歧視。而這又以規范文明居住的堂皇名義進行,則尤其令人側目了。難道僅因入住保障性住房就該遭到歧視而傷害人格尊嚴嗎?在某種意義上說,保障性住房是一種善政之舉,卻因主管部門的管理惰性而讓隱含歧視的條款摻入其中,不但可能傷害住戶的權益和尊嚴,實際上同時也損傷了善政本身的善意,實不足取也。
退一步講,即使要在保障性住房管理中納入個人道德因素的考查,也必須做到罪罰相當,不能將個體的道德之失過分放大,以致讓其承受不能承受之重。這同樣是一種需要注意的行政善意。
- · 住房保障元年 | 2010-02-22
- · 住房保障元年 | 2010-02-22
- · 不折騰的主語是誰 | 2010-02-01
- · 控房價,中央說了算嗎 | 2010-01-28
- · 廣州曬賬本,讓人很驚訝! | 2009-10-26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