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衛球:是“司法民主化”,還是“人民司法”?這才是一個真問題
衛方教授多年關注司法體制,對于中國司法獨立問題情有獨鐘,因此對于中國司法不獨立耿耿于懷,是以提倡司法改革,主張雙管齊下的解決思路,一個是外部的問題,可謂憲政國家路線,即如何建立起一個擁有政治民主、以憲政為基礎的但隔離在政治之外的司法運行體系,一個是內部的問題,可謂司法職業化路線,即如何完成法官的職業化建制。所以,衛方教授的司法職業化關心的是,法官必須首先對他的法律職業負起責任:以司法為首要之己任,而且能夠把它做成一個真正的職業活;反之,法官絕對不能以其他什么為首任,哪怕是民主化也不能成為取代司法職業化的借口。有了職業化這個里子,就不怕法官們 (或者說司法權)直不起腰——這種直,不是基于一種匹夫之勇,而是緣于一種職業化精神,其主心骨是服從法治也。衛方教授不反對政治民主化,但堅決反對“司法民主化”,因為他擔心在司法里面,這一“民主”化,會把司法職業本身化沒了。
何兵教授出身北大,原是衛方教授的高徒,深知民主的好處,是以大為推崇“司法民主化”。為此,他主張,“從司法權屬于政權這一基本前提出發,我們自然可以導出政治民主化包括司法民主化。政治民主化必須落實到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的民主化,否則即成空中樓閣。擁護政治民主而反對司法民主,恰是葉公好龍”。在司法民主建設這一問題上,他還表現出對于歷史上或現實中的陪審制情有獨鐘,以及對我國現實中的司法機構官僚化問題的頗有體會 (例如院長設置的官僚化,法官對于當事人態度的官僚化)。他也不惜批評主張司法專業性的人,是 “歷史上多次被批判的司法神秘主義的再一次抬頭,是將司法的專業性無限拔高,從而為司法塑造神秘的外衣并進而造神——法官”。
要是擱在平時,我覺得,觀棋不語真君子最好。因為這場爭論如果從字面看,確實難以看出什么你對我錯來。但在今天,我覺得有幾句心里話還是想跟何兵老弟說說。任何學術爭論都要看時節,所謂“好雨知時節,當春乃發生”。依我看,當此之時,我可是寧愿支持一下衛方教授。為什么呢?因為我覺得何兵老弟的討論放錯了時間?,F在突然不知從哪里刮出來一陣風,斥責司法職業化訴求,走回頭路,重新祭起“人民司法”大旗。在這個時候,衛方教授大聲呼吁不要走回頭路,實際是智勇者之為。我等法律業界人士,心有靈犀一點通。而此時,何兵老弟來吆喝“司法民主化”,豈不給人造成錯覺,好像要為“人民司法”搖旗吶喊似的。實際上,也可能某種程度上起到了這種效果。提倡司法民主化,或許不是壞事,或許有不少道理,但似乎應選擇時間。
人民主權喊出來只要一秒鐘,但是民主路行起來卻實在艱難。冠以“人民”者,未必真民主。人民司法,也未必民主司法。何謂“人民司法”?“人民司法”乃是我們熟知的“人民法制”的體化于外之者也?!叭嗣穹ㄖ啤笔腔钴S于革命時期以及革命后時期的一種法制,是我們學習前蘇聯的蘇維埃經驗,以人民的名義,把法制作為工具,從速建立的國家暴力機器之一部分,旨在配合革命或者說鞏固革命成果?!叭嗣穹ㄖ啤钡母救蝿?,就是從速從快鎮壓反動派、實施土地改革等,建立和維持革命秩序。在蘇維埃根據地或者邊區政權時期,我們開始有了人民法制的雛形,建國后,通過加速建設,迅速建立了可謂典型的一種中國式“人民法制”,通過它迅速鞏固了革命政權,三反六反、社會主義改造,“人民法制”都大有功勞和苦勞。老實說,在革命時期或者革命后一段時期,為了革命成功,把法制當成刀把子,實行人民對反對派的“法律恐怖”,這是可以理解的。革命嘛!無情斗爭嘛!但是,到了今天,當我們經歷了長期的和平建設,甚至到了講“和諧社會”的時期,到了已經在憲法中莊嚴承諾要建設法治國家的時期,那就不宜再把法律當工具或者刀把子了?!叭嗣穹ㄖ啤边@樣的革命式法制也該退出歷史舞臺了。十余年來,法學界精英提倡建設法治國家及 “法治的司法”(司法獨立的核心內涵),其用意即在于要將“人民法制”和“人民司法”根本轉型。
“人民司法”好聽,但是我們要的是與時俱進。這大概才是真問題。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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