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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誤讀的銀行收費免單通知
    程志云
    2011-03-1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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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網 程志云/文 3月14日全國兩會剛剛結束,中國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發展改革委聯合下發《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自今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 

    《通知》剛一出臺,就在網絡上驚起了一片叫好聲。三部委的這一行動被媒體解讀為是對兩會期間代表和委員要求禁止銀行亂收費建議的迅速回應。 

    就在此次“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夏績恩就建議修改《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暫行辦法》,取消屢遭各界廣泛質疑的收費項目;明確規定商業銀行應當收費的具體服務項目,明確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從根本上遏制商業銀行亂收費的行為。全國政協委員、重慶市副市長吳剛也提交了《關于清查和禁止銀行亂收費行為的提案》,建議監管部門整頓銀行經營秩序,進一步完善投訴、獎懲、考核、督查等制度。 

    不過在叫好之余,就有報紙評論員進一步指出,僅靠職能部門一兩次“免單”指令解決問題極其有限,而想要一攬子解決3000多種銀行收費,關鍵是要將銀行收費納入政府定價范疇,給予嚴格的監管…… 

    實際上,近年來,從跨行取款到小額賬戶再到零錢點鈔費……每一次事關銀行提價和收費都像是一場拉鋸戰,被訴諸報端,引起極大爭議。 

    全國兩會似乎已經名正言順的成為這場戰爭的另一個主戰場。不少老百姓都希望通過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施加壓力迫使政府明令銀行減少收費項目,讓“貪婪而強硬”的銀行家們就范。 

    不過,“將銀行收費納入政府定價”的觀點還是引起了諸多銀行家和學者的不安。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曾在多個場合表示,商業銀行的基本定位是以盈利為主要目地的商業機構。從商業化運營的角度去看,商業銀行對于提供的服務收取中間業務費用是應有之義。 

    事實上,就以市場一直普遍詬病的“商業銀行將ATM跨行取款收費從2元上調至4元”事件來說。 

    實際情況是,根據《中國銀聯入網機構銀行卡跨行交易收益分配辦法》,ATM跨行交易收益分配采用固定代理行手續費和銀聯網絡服務費方式。持卡人在他行ATM機上成功辦理取款時,無論同城或異地,發卡銀行均按每筆3.0元的標準向代理行支付代理手續費,同時按每筆0.6元的標準向銀聯支付網絡服務費。 

    也就是說,按照原有的2元錢的價格來收費的話,客戶每跨行取款一筆,發卡行就向裝機行和中國銀聯繳納3.6元,凈損失1.6元。而這還不包括發卡行自身需要攤銷的成本。 

    近年來類似的問題屢見不鮮。每次當銀行開始想要通過提價來打平成本或者賺錢的時候都遭遇到了銀行客戶們的頑抗。這也成為近兩年兩會上每每熱議的焦點。 

    一位商業銀行信貸部門負責人不無擔心的指出,現在每每談到收費問題,公眾幾乎都會把矛頭指向銀行??涩F在國內大中型商業銀行基本上都是國內外上市公司。作為公眾公司,這些商業銀行不僅要對客戶負責、承擔社會責任,更重要的是還要通過商業化運作盈利,贏得股東的信任。 

    不過,仔細閱讀此次發布的《通知》或許你會發現似曾相識。早在去年8月初,銀監會、發改委和人民銀行向各家商業銀行下發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即規定商業銀行人民幣個人賬戶的部分基礎服務應該免費。 

    根據根據這份征求意見稿的思路,未來商業銀行收費定價將分為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市場調節價三個部分。 

    所謂的政府定價,就是少數項目按照國家定價目錄規定固定價格,例如基礎電匯的價格還有一些交易席位費用等等;而政府指導價是指,以政府指導價格區間,市場自主調節價格,例如貸款利率等;而市場調節價則完全由市場自主決定價格。 

    由于監管層對商業銀行定位主要是商業主體。對其收費行為一方面要明確商業銀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對于涉及普通百姓切身利益的部分基礎服務實行免費;而另一方面,對市場定價部分,商業銀行在測算各項服務成本支出的基礎上,考慮市場供求、競爭狀況、個人和企事業單位的承受能力的基礎上自主定價。 

    在這種思路下,未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中90%項目都將屬于市場自主調節定價,也就是銀行自主決定服務價格;而像開戶費等基礎性業務作為銀行承擔的社會義務則不再收取費用。 

    但7個多月過去了,《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還沒有正式文件出臺?;蛟S是為了應對來自各方的壓力,三部委只不過是將“銀行本來就應該免單”的部分以《通知》的形式單獨發布出來,而未來銀行該收費的項目還是要收的。 

    實際上,按照商業銀行未來差異化和專業化的發展方向,由政府全面定價的可行性也頗為值得懷疑。 

    按照銀監會和人民銀行等銀行監管部門的展望,在未來市場競爭中,各家銀行對某項服務或產品將按照自身能力實現差異化定價,銀行客戶在購買服務時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不同銀行,甚至可以和銀行進行討價還價。政府參與定價既不容易操作也不利于銀行客戶的自由選擇。 

    而對于大多數銀行客戶而言,他們最大的怨氣或許不是收費本身,而在于商業銀行一邊理直氣壯的提高各類服務價格,一邊依然擺出一副趾高氣昂、居高臨下、不勝其煩的服務態度。 

    我們可以發現,從零錢點鈔費到跨行查詢、取款提價再到小額賬戶費……銀行家們一味強自己的成本,一味強調收取費用的合理性,卻完全忽視了強制改變這些銀行客戶消費習慣同時他們心理感受如何。 

    我們發現,正是這幾年一波又一波的輿論批評,監管層的監督催促下,商業銀行才投入精力去改善窗口設置、增加自動化的存取款機、提供理財產品的風險提示、提高客服電話的接通率……即便如此,銀行扣費不提醒、客服電話廣告多、信用卡對賬單未按時發等諸多服務問題依然如影隨形。 

    我們會發現,正是由于商業銀行在通知提價之前,既沒有提前做好公眾教育,也沒有廣泛聽取客戶的意見。正是這種強制執行的官僚做派引起了極大的民怨。某種意義上,恰如諸多評論家所指出的那樣,商業銀行在商業化進程中才走了一半,身上依然帶有壟斷企業的影子。這種老國企的做派讓他們沒有視客戶為上帝的切身感受。 

    而另一方面,政府工作中所缺失的也不是定價權,而是一整套幫助客戶以更低的成本向銀行爭取合法權利的機制。 

    從長期來看,解決銀行服務問題的辦法或許是放開銀行業的準入門檻(并不意味著放低標準),在一定區域內引入更多的市場主體參與競爭,而政府為銀行客戶提供成本較低的維權機制,與此同時,引入更多的中介機構幫助銀行客戶歸集銀行信息,提供外部評價、比較和監督機制。 

    至于定價,就讓消費者和銀行去討價還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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