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黃利明/文 綠大地股價被“綠大地”,2010年末4天股價暴跌30%,市值蒸發12.2億元。有9000多個綠大地股民承受著大幅虧損邁進2011年。但如果不是監管的草率披露,也許綠大地并不會如此恐慌性暴跌,投資者的損失也不會如此之大。
控股股東、董事長何學葵所持的綠大地4325.8萬股 (占總股本28.63%)股份本可在2010年12月21日解禁。但證監會2010年3月對綠大地涉嫌信息披露違規的立案調查,此后因公司原財務總監蔣凱西牽涉內幕交易等刑事犯罪問題公安部介入聯合督辦,調查直至何學葵所持股份可解禁時都尚未結束。因此,公安機關依法凍結何學葵上述股權,以確保在調查結束前不發生減持。
隨后,2010年12月23日早間,綠大地披露何學葵所持股份被“公安機關依法凍結”,但該公告并未解釋凍結原因及所牽涉案情與性質。于是,一則看起來旨在維護市場公開透明的監管公告,卻打開了投資者瘋狂且又恐懼的想象空間——何學葵涉刑事案件、攜款潛逃的傳言四起。
正是這種難見真相導致的恐慌,綠大地當日以跌停開局,暴跌4個交易日依然無法止跌后于12月29日保護性停牌。次日晚間,綠大地公告,接到公安機關通知,公司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接受調查。
但這個遲到的解釋,不能改變綠大地流通市值在四個交易日蒸發12.2億元的事實。
如果不是因為不清不楚的公告引發猜疑和恐慌,綠大地股價也許不會如此暴跌。本報調查后刊發報道《公安部證監會聯合督辦綠大地4天暴跌3成內情》,正是為了消除投資者因不明白股份被凍結的基本事實原因而導致的恐慌心理,至于后續投資——買賣自便,這不是作為媒體所能、所應提供的判斷。
但對于綠大地的暴跌事件,筆者有種不吐不快的感覺,因為監管的草率卻讓9000多個投資者承受了30%暴跌12.2億元的市值損失。也許,即便公告披露了凍結原因,股價依然會如此暴跌,那筆者以及投資者都不會指責監管,但問題是現在未有披露原因。因此,暴跌誰之過自是難以擺脫草率監管之責。
據筆者了解,上市公司曾有意披露被凍結的原因,但監管層認為,凍結未有明示原因而未予批準。筆者在此想質問一下,既然依法凍結何學葵股權,為何又沒有具體的原因告知,這是否有違法律程序?證監局或深交所認可這種不清不楚的公告,是否考慮到這很容易造成市場的恐慌以及無端猜測?
僅僅披露股權被司法凍結,有誰能判斷這對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意味著什么,監管者又將股民的利益置于何處?看起來是為了增加市場的公開透明的公告,是否平添了更大的不公開與不透明?
很簡單的邏輯,如果何學葵確實是牽涉重大的刑事案件,那對上市公司基本面而言確實會形成巨大打擊,但現有的情況卻與公告披露形成的猜測并不一致。正像有投資者向筆者疑問的“這種損失和責任不知道由誰負責”,看起來上市公司因違規而難辭其咎,而監管者有時卻更扮演了草率監管的角色。
對于上市公司的違法違規行為,尤其是內幕交易行為,為投資者和筆者所深惡痛絕。因此,監管者該調查的調查,該處罰的處罰,筆者更是鼓掌歡迎。相信那些不小心踩上“狗屎”的投資者雖然心有不甘,但還是能接受監管的事實。
但,監管者不能拿著監管當令箭,草率行事,披露“半吊子”不清不楚的公告,更不能置投資者的合法利益于不顧。對于監管者而言,這就是一個監管公告,但對于投資者而言這卻是真金白銀。
同時,來自綠大地內部、機構投資者、政府官員的多位人士表示,何學葵與云南省證監局局長范輝關系并不融洽。因此,此次監管雖然合情合理合法,依然有人形容這是“兩個女人之間的戰爭”。
這種看法,也值得監管者深思和重視,勿再授人以口實。
監管,顧名思義,監督管理。因此,筆者要提醒監管者,既要記著監督也要記著管理,更要謹防監管過度,畢竟我們要的是“懲前毖后、治病救人”。否則,懲處了該懲處的違法違規者,卻傷及了那些無辜且本該保護的——投資上市公司的股民,這也不是監管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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