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種昂 2011年1月18日,持續長達8年之久的、被冠以中國葡萄酒行業商標第一案的解百納之爭終于有了最終結果。
據張裕A(000869)18日發布的公告,“解百納”商標所有權歸張裕集團所有;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調解,張裕集團許可長城、王朝、威龍三家企業無償、無限期使用;除上述3家企業之外,其他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不得再使用“解百納”商標。
因為解百納之爭,葡萄酒行業一度分成了兩大陣營:一邊是行業老大張裕集團;一邊則是長城、王朝、威龍等眾多葡萄酒企業。而爭議焦點集中在兩大話題。其一是“解百納”是否為葡萄品種名稱,張裕注冊是否屬于搶占公共資源。其二解百納是否為張裕獨創、長期獨家使用,并已取得了商標的顯著特征。
然而,解百納之爭長達8年未果,使得越來越多的企業卷入其中,各家企業生產的解百納被認為是中國葡萄酒行業銷量上最大的產品。毫無疑問,無論解百納最終歸屬于誰,都將對這個行業的產生重創。
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北京大學國際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張廣良表示,解百納商標案的最終和解,為爭議各方當事人的明智之舉。解百納商標效力及其歸屬的最終確定,有利于該商標功能的進一步發揮,避免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的混淆,也為該商標美譽度的進一步積累與提升。
根據公告,除長城、王朝、威龍最大的三家企業被授權適用外,其他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不得再使用“解百納”商標。這意味著其他企業不能再使用“解百納”,否則就屬侵權行為。由此,“解百納”商標最終成為四大行業龍頭企業的共享資源。
商標歸屬少數企業,被部分業界人士認為是,這將有利于規范市場程序,徹底消除“解百納”品牌葡萄酒現有的惡性競爭局面。
近年來,不僅國內大量葡萄酒企業借助“解百納”進行商業促銷,就連許多洋葡萄酒企業也開始借這一商標進入中國市場。在許多大型超市的葡萄酒專區的貨柜上,名目繁多的進口紅酒中充斥著為數眾多的標有“解百納”字樣的葡萄酒,有的作為中文標簽上的葡萄原料名稱,不少甚至直接標注為商標名稱的一部分。
有行業評論家認為,洋葡萄酒的競爭壓力和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客觀上也促進了解百納商標案以和解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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