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張婷杰 原定于今天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的洪良國際IPO案已被取消。法院于昨日(8日)頒令繼續凍結洪良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四家全資附屬公司的資產,金額近10億港元(9.974億港元)。而與此案密切相關的另一起賄賂案今日則在高等法院如期舉行。
記者從香港廉政公署獲悉,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一名高級經理梁思哲涉嫌向其下屬行賄10萬港元以協助洪良國際完成上市。香港廉政公署新聞發言人稱,由于此案還須做進一步調查,將押后至下月7日再提堂。
9.97億募金目前只發現8.32億
香港高等法院于2010年3月29日應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的緊急要求發出臨時強制令后,在取得個案各方的同意下再度頒發命令。此臨時強制令將繼續生效,直至法院另行頒令為止。臨時強制令旨在防止有關資產在證監會完成調查前遭人耗散,確保一旦獲得未來法庭判令,洪良有足夠資產向投資者歸還認購金額。
不過,自3月29日臨時強制令凍結其資產至今,證監會發現目前僅有約8.32億元的款項存于洪良及其四家香港附屬公司的銀行帳戶內。剩余1億多港元款項的下落,證監會稱正在積極查訊。 這四家洪良的全資附屬公司分別是躍佳國際有限公司、其峰投資有限公司、菱發國際有限公司及鞍佳有限公司。
高級經理行賄遭畢馬威內部舉報
據悉,洪良國際會在眾多新股中被香港證監會查出賬目問題,是來自于幫洪良國際做會計師報告的畢馬威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舉報。
4月8日,畢馬威公開發表聲明稱,有關涉嫌賄賂事件是由畢馬威透過內部舉報熱線揭發。經調查后,梁思哲已被暫停其高級經理職務,同時畢馬威亦自行向相關監管機構作出舉報。畢馬威會繼續與相關監管機構全力合作進行有關調查。該聲明還強調:明確禁止任何人士向本所的員工作出任何饋贈。
記者從香港廉政公署獲悉,32歲的梁思哲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他涉嫌于今年2月20日,與另外一名人士,向其下屬提供十萬港元,作為就洪良全球發售股份招股書擬備會計師報告的報酬。證監會指出,洪良國際在去年12月14日的招股章程中披露了重大的虛假或誤導性資料。此外,還嚴重夸大了公司財政狀況。
在今天審訊結束后,記者致電香港廉政公署新聞發言人了解到,因此案還須做進一步調查,將押后至下月7日再提堂,被告梁思哲獲準以10萬元保釋,上交其旅游簽證,期間不準離港和接觸案中證人。當記者問及伙同梁思哲行賄的“另一名人士”是誰,是否會被廉政公署起訴時,該發言人沒有給予答復,只稱暫未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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