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第一案”被裁定不予受理
網絡版專稿 記者 張婷 以北京兆信為首的4家防偽企業將國家質檢總局告上法庭一個多月后,有著“反壟斷第一案”之稱的該案終于有了一個階段性結果。
據中新網報道,9月4日,北京一中院向防偽企業代理律師周澤送達書面裁定,稱“本院不予受理”。
法院認為,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應在法定期限內提出,起訴人兆信等公司所訴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裁定“不予受理”。
周澤說,質檢總局強制推行有股份的中信國檢的電子監管碼并正式對外發文時間是2007年12月,到目前為止不足一年。而質檢總局推廣電子監管網的行為一直處于持續狀態,他認為,起訴不存在超期限問題,防偽企業肯定要繼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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