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土地“新雙軌制”:農民可參與分配經營性用地
網絡版專稿 記者 陳文雅 “宅基地政策不代表現在宅基地就允許流轉了,當時我們是考慮到很多農村人也在城里買了房,而他農村的宅基地還繼續保留,免費占用,這樣的現象需要加強管理。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是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減少和城市建設用地增加的試點做法?!?/FONT>10月20日,國土資源部一位官員接受記者采訪時,針對《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政策精神透露。
該《決定》提及,改革征地制度,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完善征地補償機制。依法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按照同地同價原則及時足額給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合理補償,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稕Q定》中表示,在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建設非公益性項目,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并保障農民合法權益。
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王小映表示,這一政策的出臺標志著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市場將會穩步有序地開放。
“按照新政策的改革方向,‘嚴格界定公益性和經營性建設用地,逐步縮小征地范圍’,意味著今后會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使用制度,實行新的雙軌制。這種雙軌制不是按照土地所有權性質來分,而是按照土地的用地性質來分?!蓖跣∮痴f。
王小映表示,征地范圍縮小后,土地征收主要以公益性用地為主。對于公益性用地,無論城市建設用地還是集體建設用地都會繼續保留統一征收,并實行統一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制度;對于經營性用地,則通過開放經營性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市場,逐步將城鄉經營性建設用地統一納入出讓轉讓軌道,建立城鄉建設用地統一市場。
“當然要對城鄉建設用地市場實行統一監管,比如,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也要在有形市場上實行招拍掛。改革也要分步推進,對于土地利用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用地范圍外經批準占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可以允許農民依法通過多種方式參與開發經營,也就是先放開這部分用于經營性用途的集體土地入市流轉,充分實現和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在穩步開放集體建設用地市場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參照市場價格對國有建設用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實行同地同價的征收補償制度?!蓖跣∮痴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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