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師傅”重慶公司爆賄賂案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張曉輝 重慶報道 “康師傅”重慶公司(重慶頂津食品有限公司、重慶頂益食品有限公司)在貴陽鐵路、機場涉嫌商業賄賂,當事雙方均諱莫如深。
10月29日上午,注冊于開曼群島,總部位于中國天津技術開發區的臺日合資食品業巨頭頂新國際集團,對“康師傅控股”(HK.0322)下重慶兩家公司的189萬元商業賄賂案作出表態:“在案件沒有了結之前,公司不接受媒介任何形式的采訪?!?BR> 賄案
知情人士透露,從2005年起,重慶頂津、頂益兩家公司,涉嫌在貴陽機場、鐵路這兩個單位進行商業賄賂。
“康師傅控股”是頂新國際集團的核心企業,旗下控股子公司數十家,頂益食品公司負責方便食品生產,頂津食品公司負責飲料的生產,頂園公司負責糕餅的生產。
10月初,貴陽市工商局通報,重慶頂津食品有限公司銷售“康師傅”方便面商業賄賂案,涉案金額121萬元;“康師傅”飲料商業賄賂案,涉案金額為68萬元。被該局當成正在調查、處理中的典型大要案。
據了解,為了保證“康師傅”方便面和系列飲品能夠在貴陽機場和鐵路兩地以專賣的形式銷售,制造方便面的重慶頂益和負責飲料生產的重慶頂津,合計向有關方面支出189萬元現金,這部分金額,僅是目前已經查明的數目,由于案子并未了結,準確數字尚不清楚。
貴陽市工商局并沒有公布此案的結果,不過,該局人士表示,2006年12月,貴陽市工商局就對“康師傅”下達了行政處罰通知書,該人士同樣沒有透露罰單上的具體金額。
重慶頂益、頂津公司從2005年開始與貴陽鐵路、機場等單位簽訂了為期兩年的“專賣協議”。協議規定,兩個場所專門銷售“康師傅”系列方便食品和飲料,并按一定比例從中提取相應“專賣費”。
由于“專賣”行為具有排他性,因此貴陽市工商局認為“康師傅”重慶公司的系列行為已經構成商業賄賂,并作出相應處罰。
潛規則
就在貴陽市工商局9月29日做出通報后不久,“康師傅”母公司頂新國際西南區公關專員譚莉凡大喊冤枉,頂新國際隨后提出要求“行政復議”。
事件爆出之后,康師傅控股公司副總錢為家表示,康師傅并沒有涉及不法或賄賂行為,所有帳目都是明帳,而是貴陽工商局把市場專賣行為擴大解釋成“商業賄賂”。在重慶公司負責日常工作的公關專員譚莉凡稱,“專賣協議”是市場行為。對于貴陽市工商局的指控,“康師傅”無法接受,將會通過合法程序和渠道,與貴陽工商局溝通協調解決。目前公司的法務部門正研究相關作法,如果無法解決,也將會申訴到底。
但四個星期之后,當事雙方均對媒體采訪沉默不語。
業內人士認為,這是方便食品和飲料業中的又一“潛規則”。不僅僅是康師傅,一些其他牌子的廠商亦在城市網吧或者對應的交通樞紐,交納不等的市場“專賣費”。
采訪中,“康師傅”重慶頂益、頂津公司的一些職工認為,公司此舉符合中國國情,如果不這樣做,市場份額就會被競爭對手所吞食。
譚莉凡曾表示,“專賣費”是行業內公開的“慣例”,不論是進機場還是普通的商場、超市銷售貨品,廠家都會給銷售商返利,重慶頂益和頂津的這筆支出,就屬于這一“慣例”。
譚還透露,重慶頂益和頂津是在招標會上,通過競標的方式,取得“專賣權”的,所有費用,都記入當期帳目之中。
在機場或者鐵路等場所,一桶“康師傅”方便面一般能夠賣到5元錢,一瓶康師傅綠茶,也能賣至3元以上,這個價格,比普通超市高出20%以上,銷售這些商品的利潤率并不低。
按照“康師傅”重慶公司的說法,這筆“專賣費”若是慣例,并相應入帳的話,全國各地60余家頂字號食品公司均會產生數額不等的鐵路、機場“專賣費”,按照最保守的估計,這筆支出應有上千萬元之巨。
中國臺商協會一位企業家對“康師傅”重慶公司的商業賄賂事件似乎不以為然,“在中國,很多企業都這么做?!彼f。
但有業內人士認為,方便面和飲料屬于完全競爭市場,“康師傅”的這一舉措,有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業賄賂”已是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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