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仲裁委已受理“娃哈哈”商標轉讓糾紛
經濟觀察網訊 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新聞發言人單啟寧17日向新華社記者證實,杭州仲裁委員會已于6月14日依法正式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提起的“娃哈哈”商標轉讓糾紛仲裁申請。
單啟寧說,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此前曾向杭州仲裁委員會提起商標轉讓糾紛仲裁申請,要求確認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與娃哈哈-達能合資的企業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已經終止。這份申請隨后在6月14日被杭州仲裁委員會受理。
單啟寧在發給記者的通報中說,此次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選擇仲裁機構和地點的依據,是雙方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第7.1條的仲裁條款,即:“所涉爭議、糾紛或索償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目前生效的規則作最終解決。如果杭州市成立任何仲裁機構,則仲裁應在杭州進行?!?
通報說,1996年2月,合資雙方曾簽署過一份“娃哈哈”《商標轉讓協議》,但國家商標局對該項轉讓申請依法未予核準。并稱當時,“合資企業的合作外方也曾到國家商標局詢問,并得到了國家商標局對轉讓申請不予核準的相同信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經商標局核準后,予以公告,才能確認注冊商標轉讓完成。據此,娃哈哈認為,“當時商標轉讓沒有成功,《商標轉讓協議》也已終止”,因此,“‘娃哈哈’商標所有權始終還應是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的,尚未落入他人之手?!?
在此之前,達能方面曾通過媒體表示,‘娃哈哈’商標轉讓手續還在辦理中,合資企業才是娃哈哈商標的所有人?!眴螁幈硎?,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是為了明確商標歸屬,才依據雙方簽定的《商標轉讓協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申請的。娃哈哈集團希望通過仲裁,“以確認《商標轉讓協議》早已終止,通過法律手段來證明“娃哈哈”的商標所有權仍屬于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
而就在5月9日,達能亞洲及其全資子公司以娃哈哈違反達能與娃哈哈當年的《合資合同》為名,向瑞典斯德哥爾摩的國際商會提起了8項仲裁申請。申請要求對娃哈哈旗下四家子公司及宗慶后本人的“違規”行為進行仲裁,希望裁決娃哈哈非合資企業不得從事與合資公司相競爭的生產或活動。
單啟寧說,達能方面向斯德哥爾摩提起的是合資合同的仲裁申請,而娃哈哈方面向杭州提起的是商標轉讓仲裁申請,雙方各自在不同的機構提起仲裁申請,彼此之間并不矛盾。因為 “就不同的申請內容,應該在何處提起仲裁,雙方在合同中都曾有明確的約定?!?
早在13日,宗慶后曾在新聞發布會上公開向媒體表示,娃哈哈方面將就“娃哈哈”商標轉讓協議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隨后幾天達能方面并沒有對此做出回應或表態。奧美公關負責達能亞洲及其全資子公司新聞發布的丁瑩女士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電話采訪時也證實,達能高層目前尚未對娃哈哈此舉作出任何回應。(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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