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 id="ww04w"><rt id="ww04w"></rt></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tt id="ww04w"></tt>
  • <tt id="ww04w"><table id="ww04w"></table></tt>
  • <li id="ww04w"></li>
  • 國美電器:商標與字號之爭
    劉丹
    2010-09-01 16:28
    訂閱

    經濟觀察網 見習記者 劉丹 收回商標使用權能否成為黃氏家族的“殺手锏”?雖然現在雙方觀點不一,但最終的博弈仍要回歸到當初協議的約定。

    國美電器相關人士表示,“商標不會成為打出的下一張牌。上市公司擁有品牌的永久無償使用權,雖然2014年有一個延續手續,但屬于自動續延性質?!倍S光裕一方的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商標的所有權屬于非上市門店。目前,黃光裕并未提出針對國美電器商標的訴求。

    另有傳聞說,即使黃光裕方面要求收回國美電器的商標使用權,并不妨礙上市公司使用國美字號。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項君武對記者表示,商標是要在工商總局下屬的商標局注冊,經注冊的商標受到的保護程度是比較強的。但是字號只是公司的名稱,比如北京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字號作為公司的名稱出現是允許的,但是不能作為產品的標志。

    據相關媒體報道,黃光裕一方為維護其股權利益,未來不排除收回授權國美電器使用的“國美電器”商標權。根據國美電器2004年上市招股書中所述,國美電器的商標歸黃光裕所有,上市公司獲授權可使用“國美電器”商標“,而這一授權自2004年起約為10年,即到2014年存在收回可能,目前距協議期滿還有近5年時間”。雖然有使用期限的問題,但到期后可以自動延續。

    事實上,上市公司和大股東之間出現商標使用權之爭并不是第一次。大股東往往通過這種方式給自己留余地,上市公告的時候可能會打個馬虎眼,認為商標可以無限期的使用,但是事實上很可能不是這樣。

    比如當年達能和娃哈哈之間,最初的協議是要將商標作為資產注入合資公司,但是合資企業在商務部審批的時候沒有通過,后來他們通過了一個名為許可,實際上是買賣的一個協議,也成為后來的陰陽合同之爭。

    項君武表示,很多的上市公司的大股東都是在用這樣的一種方式在控制商標。也就是說備案時是一個合同,而真正實施的確是另外一個合同,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去分辨,成為爭議的焦點。

    商標許可使用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普通的使用,可以同時許可很多人使用;還有一種是專有使用權,即許可一方使用后,就不能許可他人使用,即使自己都不能使用。具體到商標的爭端上,還得落實到當初的協議是如何約定的,如果是雙方意思的真實表述同時不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就應該根據約定來評定在使用上的爭議。

    那么,一旦大股東收回商標使用的授權,國美電器是否繼續使用字號呢?

    項君武告訴記者,字號是就是國美電器這幾個漢字,公司名稱里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作為產品的標示。另外,使用高度類似的商標也是一種侵權行為。實際上,雙方不太可能在這么低端的層次上進行斗爭。

    此外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在注冊商標時,所有人將商標的圖和文一起注冊為商標了。以圖注冊一個商標,以文字注冊一個商標,再以圖和文結合起來再注冊一個,這在商標注冊上都是允許的。國美在這方面應該會做的比較到位,也就是能注冊的可能都已經注冊了。

    項君武表示,事實上,國美的大股東在策劃國美上市的時候,一定有一些特別的約定。字號也是一樣, 如果現在某公司想去注冊國美某某公司,也是肯定注冊不下來的,因為已經有了一個非常著名的企業和商標存在了。但是如果國美的子公司或者關聯企業,獲得了國美同意,允許這使用國美這兩個字作為字號,這就相當于獲得了國美的豁免,當注冊完成后,也不可能輕易的收回,這就要看當時的約定是否附有相關的條件。上市公司和大股東之間應該會有類似的協議。

    經濟觀察網相關產品
    網友昵稱:
    會員登陸
    日本人成18禁止久久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