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特約記者 孫潔琳 針對黃光裕一審判決結果,證券界知名維權律師宋一欣今日(5月18日)指出,這是中國迄今為止最大的內幕交易案。從刑法數罪并罰角度看,該判決相對適中。在判決生效后,中關村的投資者可通過民事訴訟向黃光裕及其他涉案高管要求索賠。
北京市二中院今日(5月18日)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據宋一欣統計,從1993年以來,中國證監會對內幕交易作出行政處罰有22起,各地法院對內幕交易作出刑事制裁有5起,黃光裕案是第6起。
“案件具體細節不清楚,從刑法數罪并罰的角度看,該判決仍為相對適中,因為按相關法律最高可以判決20年?!彼我恍勒f。
他還表示,在罰金到位、判決生效后,中關村的投資者可以通過民事訴訟向黃光裕及其他涉案高管要求索賠。
“根據《證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文件精神,一旦黃光裕刑案判決生效,因在2007年4-9月間買賣中關村股票而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依法向黃光裕、許鐘民、杜鵑等人提起內幕交易民事賠償訴訟。鑒于刑事判決有罰金并沒收財產,股民的民事訴訟的執行是有財產保障的?!彼我恍辣硎?。
根據檢方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余元,涉嫌非法經營罪;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2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余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已涉嫌內幕交易罪。
宋一欣還預計黃光裕案的波瀾估計暫不會結束。黃光裕已被香港司法機構提起證券欺詐有罪指控,而在2009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曾批準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凍結黃光裕及其妻16.55億資產的申請。
本文為經濟觀察網與新浪財經聯合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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