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確定4月22日開庭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李麗 近日記者獲悉,黃光裕將于本周四(4月22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正式開庭。黃光裕的律師楊照東也向記者確實了這一消息:“是的,今天剛剛得到通知,本周四將正式開庭?!?/FONT>
楊照東也向記者確認了雙方已經進行了庭前示證,但示證的具體內容現在還方便透露:“我們與檢察院簽訂了保密協議,現在我們還不能透露更多的內容?!蓖瑫r,楊照東向記者解釋了庭前示證的含義:“庭前示證是我國法院從國外引進的一個程序,是雙方進行證據展示并交換意見,目的是為了提高審判的效率。這也是一個新的試點?!?/FONT>
刑事質證是指在法官的主持下,控辯雙方就所提出的證據資料的客觀真實性、關聯性、合法性進行核實和對質的活動,是刑事訴訟審判方式改革后采用的審核證據材料的方式。庭前質證與庭前示證的主要區別在于,前者是在正式開庭時所要進行的程序。而庭前示證是在正式開庭前,控辯雙方把所有的證據進行交換,確認無異議的證據,同時準備在庭審中對有異議的證據進行質證。
據悉,4月14日、16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對此案舉行了庭前示證??剞q雙方在為期一天半的示證過程中,主要圍繞證據的真實性、關聯性發表了看法。對于涉及此案定性的關鍵證據,如非法經營罪的營利性認定,內幕交易罪中的有無內幕信息、價格敏感期等問題,控辯雙方各自觀點鮮明,但沒有就此展開,僅僅點到為止。在檢方出示的上百組證據中,黃光裕本人對部分證據提出了異議。
相關新聞
- 黃光裕案開庭時間仍未確定 2010-04-14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