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電子賠償500股民300萬股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 種昂 濟南報道 2007年11月9日,久拖未決的東方電子賠償案終于有了實質性突破。當天,首批547名股民獲得了東方電子給予的股權賠償,獲賠股數共計2979945股。此批獲賠股民中最多的一位獲得15萬多股的賠償,折合100多萬元人民幣。
之所以稱東方電子案“久拖未決”,是因為從立案到今年11月9日過戶,歷時四年十個月。截至2005年底,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共受理各地股民提出的以東方電子及其他單位、公民為被告的證券市場虛假陳述民事賠償案件的數量為2716件,涉及的股民數量為6989人(含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涉案標的總額約計44242萬元,涉及股民數量近7000人,堪稱“中國證券民事賠償第一案”。
投資者發現,此次東方電子獲賠股票的折算價格是6.39元,而上周五東方電子股票的收盤價格是5.70元,也就是說股價低于獲賠股票當時的折算價格。對此代理此案的山東銘豐律師事務所顧文江告訴記者,當時參與起訴的股民與被告簽定賠償協議時,是以不變價格計算的,股價的漲跌風險股民要自己承擔。也就是說,如果股民賣出獲賠股票股價高于6.39元,溢價部分的收益仍然屬于股民,反之,如果股價下跌,股民賣出獲賠股票股價低于6.39元,那么,損失的部分也應該有股民自己承擔。
一位證券分析師告訴記者,應該說東方電子用股權折合股價來賠償的這一做法很高明,在資產規模沒有任何改變的情況下,履行了賠償的責任,雖然煙臺市國資委所占的股份減少了,但如果將來該公司股價有了很大的提高,現有股權還是可以升值的;相反,即使手里持有再多的股份,如果股價下跌也可能變成廢紙。
顧文江表示,本案的調解率超過95%,遠遠高于同類型的大慶聯誼、銀廣廈。根據調解書,法院認定的股民投資損失獲得了100%的賠償。東方電子賠償股票的過戶,意味著歷時近五年的賠償案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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