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種昂 近日記者獲悉,紛爭了7年之久的中國馳名商標——“濰柴”終于有了最終的行政判決結果。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裁定,“濰柴”商標歸屬濟南一家民企所有。
2002年4月23日,濟南一家民企——山東濰柴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濰柴工貿”) 經山東省工商局注冊登記成立,并三次獲得國家商標局核準的“濰柴”漢字及拼音組合商標。
根據國家商標局官方網站,濰坊工貿所有的第1677821號“濰柴”漢字及拼音組合商標,核準日期為2001年12月7日。原告濰柴動力所有的第1705556號注冊商標是“同心圓”圖形及“WEICHAI”拼音組合商標,核準注冊日期為2002年1月28日,二者僅相差五十多天。濰柴動力的注冊分類為7類,即船用發動機等。
根據國家商標局官方網站顯示,第1677821號“濰柴”漢字及拼音組合商標,申請人濰柴工貿,第12類商品,商品/服務列表為:汽車;機動車前后橋;陸地車輛變速箱等。第3246065號“濰柴”漢字商標,第4類商品,商品/服務列表為:工業用脂;工業用油;發動機油等。第3284573號“濰柴”漢字及拼音組合商標,第12類商品,商品/服務列表為:陸地車輛發動機;陸地車輛傳動馬達等。
但一直以來,“濰柴”卻被濰柴動力(000338)、濰柴控股使用了近60年。濰坊柴油機廠1953年成立,一直沿用簡稱 “濰柴”,2006年“WEICHAI”被認定為 “中國馳名商標”。在2007年的《中國最有價值商標500強》排行榜中,“濰柴”就曾以22.51億元的商標價值列中國最有價值商標柴油機行業第一位。
商標是一個企業的靈魂。兩家企業有著相似的背景,同處一個行業、經營著相同的產品、爭奪著同一塊市場蛋糕。多年爭議和如今訴訟的背后是一場利益之爭。
一方是成立有半個多世紀之久、年收入高達500億元的上市公司;另一方濰柴工貿僅是名不見經傳、只有數千萬銷售額的汽車配件貿易商。但是,后者卻握有國家商標局核準的商標證書。
2003年,濰柴控股集團對濰柴工貿在2001年12月7日注冊商標向商評委提出異議,2005年被駁回。濰柴控股集團不服再次向商評委提出復審。如今,商評委復審結果在7年之后終于出來了。
商評委認為,申請人濰柴控股集團對“濰柴”商標不享有在先的企業名稱權。因為其前身濰坊柴油機廠簡稱“濰柴”一直是內部使用,提交的證據尚不足以證明商標注冊前公眾已將“濰柴”與申請人相聯系。
最終,商評委做出裁定,“濰柴”商標歸屬濟南民企、濰柴工貿所有。
濰柴工貿總經理許玉峰表示:“這些年濰柴動力的‘濰柴’漢字及拼音商標類別為船用發動機,但實際上大量銷售的產品卻都是陸地車輛發動機。這些年是濰柴動力涉嫌侵犯濰柴工貿的合法權益?!?/P>
而濰柴控股集團卻并不認同商評委的最終裁定。法務部張方德表示,濰柴控股已就“濰柴”商標起訴至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目前已庭審完畢,近期就會有司法判決結果。張指出,司法判決的效力要大于行政裁定效力,“濰柴”商標歸屬仍未有最終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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