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拓胡士泰案調查即將結束 開庭時間依舊不明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向東 李麗 據彭博新聞社1月6日上午的報道,根據力拓兩名被扣留員工的律師的說法,中國有關部門針對力拓四名員工(其中包括澳大利亞籍華人胡士泰)的調查有可能將于下周結束。而上海的一位律師稱即使調查結束,胡案走向法庭的時間依舊不明朗。
被扣押者律師的電話采訪陳述稱,警方程序“必須于下周完結”,但完結的具體日期卻沒有被提及。彭博新聞社引述澳大利亞外交部官員的一封郵信回復內容稱,有關調查將在1月11日結束,不過也有可能會延期??哿舴铰蓭煼Q胡士泰案件調察于下周結束,但是是否會于近期走向法庭,一位上海的律師稱:“這個很難講?!?nbsp;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一般情況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機關羈押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七個月。而人民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最長不得超過一個半月,而加上兩次補充偵查的時間,在檢察院階段,案件不得超過六個半月。同樣道理,案件移送到法院,從法院受理案件的日期開始算,最長日期不得超過六個半月,如果報請上海高院,可以再延長一個月,也就是七個半月。
但所有程序都是在“一般案件”這個前提下,重大案件都可以上報最高法院或者國家相關機關申請延長。
2009年7月5日,胡士泰和力拓公司的另3名雇員劉才魁、葛民強、王勇被上海市國家安全局刑事拘留。2009年7月9日,上海市國家安全局通過一份新聞通稿正式表態:2009年以來,在中外進出口鐵礦石談判期間,澳大利亞力拓公司駐上海辦事處首席代表胡士泰及該辦事處人員劉才魁等四人,采取不正當手段,通過拉攏收買中國鋼鐵生產單位內部人員,刺探竊取了中國國家秘密,對中國國家經濟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同日,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例行記者會上就力拓間諜案表態,稱竊取國家機密損害了中國的經濟安全,但該案不應被政治化,也不應當影響中澳合作,中方將依法處理這一事件。
接受經濟觀察網采訪的律師稱,罪名的改變在意料之中。外交部最初對外宣布的為“為境外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情報罪”,這項罪名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而“侵犯商業秘密罪”最高可以判七年有期徒刑。兩種罪的主要不同就是對“國家機密”和“商業機密”的區分和認定。而根據檢方對外宣稱的罪名的改變,可以看出檢方對第一種罪名的認定在證據取得方面還是有些困難,而且檢方對罪名的認定也非常謹慎?!吧婕案`取國家機密罪會涉及到兩國外交,檢方肯定謹慎處理,而且證據的搜集和認定也比較困難?!?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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