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科技工業改革投資體制 民企外資分級進入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劉偉勛 以往嚴格限制非國有資本進入的國防科技工業正在打開大門,分類、有序引入民營資本和外資。國務院日前批準了《關于深化國防科技工業投資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這是我國五十多年來首次專門針對國防科技工業投資體制進行改革。
國防科工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陳求發表示,國防科技工業作為國家戰略性產業,是軍隊武器裝備發展的基礎,政府投資支持國防科技工業發展是必要的,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也要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要堅持統籌協調,擴大開放,引入社會資金,加強投資監管,推動國防科技工業開放式發展。
據了解,由于武器裝備涉及國家安全,引入社會資本要首先對社會投資于國防科技工業的領域進行分類?!兑庖姟吩诜磸脱芯亢蛥⒖紘移渌?/FONT>目錄編制經驗的基礎上,綜合權衡國防安全和保密規定、軍品科研生產能力結構布局、社會公共利益、軍民通用程度等因素,將社會投資領域分為放開類、限制類和禁止類。其中,放開類,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不限投資比例;限制類,允許社會資本進入,重要領域須由國家控股;禁止類,實行國有獨資。按此分類,下一步,國防科工委擬將發布《社會投資領域指導目錄》,使《意見》更具可操作性。
對于外資進入,《意見》中特別明確,“外資進入國防科技工業領域的,除執行有關規定外,還要符合國家在國防安全、技術保密、國民屬性等方面的規定”。
最近幾年,隨著多種所有制企業的發展壯大,不少非國有獨資企業包括部分民營企業承擔了軍品科研生產任務,并申請條件建設。但由于缺乏高層次的依據和規范,往往采取一事一議的方式,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很大。為解決這一問題,《意見》規定了兩條要求:一是項目單位須經股東(大)會或全體出資人決議,同意接受政府投資和增加國有股份,并向國防科技工業主管部門出具書面文件;二是須落實國有資本持有單位。
本網獲悉,國防科技工業投資體制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預計需要兩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完成。國防科工委下一步的工作重點是抓好實施工作,未來預計將有15個左右的配套辦法、規定相繼出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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