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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7日下午4時24分,湖南株洲紅旗路高架橋發生坍塌事故。橋墩和巨大的水泥橋面迅速將橋下的公路和途經車輛掩埋。截止20日,這起事故已造成9人遇難,16人受傷,24輛車被損毀。

     

      5月20日,株洲市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株洲市政府透露,株洲市紅旗高架橋爆破拆除工程項目存在非法轉包行為,南嶺民爆(002096)控股子公司南嶺工程總經理高育濱、副總經理付新貴等9名責任人目前已被株洲市警方逮捕。另外,株洲市建設局局長沈平、總工程師曾建華、信息工程辦主任丁威等3人也被免去黨內外一切職務。

    追溯株洲塌橋悲劇源頭

    5月17日,湖南株洲紅旗路高架橋在拆除時發生坍塌事故。截止20日,這起事故已造成9人遇難,16人受傷,24輛車被損毀。

    在記者的采訪中,相關人士分析了紅旗路高架橋的兩個明顯質量問題。但而紅旗路高架橋的五家建設方之一,湖南路橋集團相關人員表示,該高架橋在驗收當時還被評為優秀工程,這么多年的正常使用都沒有出現問題,現在談論建筑問題是否埋下禍根有推卸責任之嫌。 [全文]

    株洲塌橋事故疑點:招標、轉包之禍

    隨著株洲塌橋事件的調查深入,9名施工項目責任人和3名市政府官員被警方逮捕后,工程轉包、招標等環節的疑團也開始浮出水面。
    在事故發生之后,株洲市招投標局在其網站上發布了一篇《招投標業“潛規則”為何屢禁不止?》的文章。招投標局的工作人員說,他們這幾天都忙著反思、學習。[全文]
    相關文章:南嶺民爆:株洲高架橋垮塌背后的公司 

       
       

    事故:5月17日下午5時左右,湖南省株洲市市區紅旗路一高架橋發生坍塌事故。共造成9人遇難,16人受傷,現場共發現和清理出24輛各種型號的車輛。

    紅旗路高架橋:紅旗路高架橋是湖南首座城市高架橋,也是湖南首條高等級公路上的特大型橋梁,一九九五年二月正式通車。 [詳細]

    事故責任追究:由湖南省政府副秘書長、省安監局局長劉堯臣等組成的“‘5·17’事故省市聯合調查組”5月20日宣布,株洲市建設局局長沈平、總工程師曾建華、信息工程辦主任丁威3人在監督管理方面負有重要責任,已被免去黨內外職務。[詳細]

    經濟賠償:目前,株州市政府在賠償問題上做出的表態是:對于事故中的死者,不論城鄉、不論年齡,死亡賠償標準統一定為40萬元/人。[詳細]

    目擊者及幸存者描述:只有幾秒鐘的工夫,很長的一段橋面全部垮塌下來,橋板砸在地面的聲音,如開山放炮一樣響,轉眼間,灰塵騰起,不見人影了。[詳細]

     

    ◎楊光志:正因為政府職能部門與工程單位均沒有對于安全的高度重視,沒有對生命的敬畏,從節約成本出發,心存僥幸之心,才會釀成如此驚天大悲劇。對這一切,必須嚴格問責,而不能含糊地往“不可預測的客觀因素”身上推卸。 
    ◎南方網社論:目前的體制下,追究一家施工企業的責任容易,公正地追究地方政府的責任很難,網絡輿論在事發之后,表達的正是這種擔心。 
    ◎上海商報社評:只要負責拆除工程的建設局和負責現場交通安全管理的公安局在試爆到正式爆破拆除期間一直封鎖紅旗路高架橋周圍全部交通即可。當前中國正處于工程建設的高潮期,株洲紅旗路高架橋垮塌事故的教訓值得汲取。 
    ◎大洋網-廣州日報:城市高架橋,當以嚴格的檢測、維護確保其安全。橋雖塌了,但公共安全意識卻不能坍塌,這當是株洲塌橋事故的警示所在。
    ◎燕趙都市報:坍塌的不僅是高架橋更是公共安全。公共安全總是在同一塊石頭上反復跌倒,人命關天的血色教訓并未換回應有的法律問責、制度完善,于是陷入了公共責任麻木的無底黑洞中。

     

       
    對于這起事件,家在北京的株洲人姚女士向本網這樣表示:“別告訴我們是天災,這又不是地震,無論是橋質量不好,還是拆橋的問題,都是人禍?!?/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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