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港正進行跨境交易談判 套利資金將流向H股
經濟觀察網訊 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曾蔭權日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支持有關香港和上海交易所彼此交易對方上市股票的提議,并稱正在進行相關談判。
曾蔭權是迄今為止聲明支持建立跨境股票交易機制,并證實正在進行談判的級別最高的官員。
業內人士認為,真正實現跨境交易并非易事,關系到多個部門,包括外匯管制、結算等多方面以及技術限制,因此跨境交易短期內或許很難實現。
不過,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教授肯定地指出,如果實現跨境交易的話,對于中長期A股的健康成長是具有積極意義的,將有助于防范內地市場出現泡沫,同時促進公司治理標準的提高。A股國際化的第一步,可以通過上海與香港證券交易所的連接實現。
但他也表示,就短期而言,由于兩地同時上市的H股比A股要便宜得多,若實現跨境交易,會導致套利資金流向H股,從而造成A股資金的分流。
在實現跨境交易制度下,短期受惠效應最大的H股昨日就應聲而動,香港H股出現放量大漲,多只H股漲幅超6%,從而也推動恒生指數、國企指數雙雙創下歷史新高。
跨境交易“兩個層面”
業內人士認為,滬港兩地實現跨境交易可以說包含兩個層面,一是針對滬港兩地同時上市的A、H股實現套利機制,以達到兩地價格趨于一致。另一個層面是指單獨在香港或上海上市的股票以“這些上市股票的托管證明書為形式的衍生工具,在兩地市場買賣”,從而達到兩地市場的融合。
早在2006年11月,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2006年11月訪問上海時就曾提出,應打通A和H股的交易,提高滬港兩市的效率。
與此遙相呼應,上海金融辦副主任方星海也曾經撰文,為打通兩地股票市場提供建議。在他看來,打通兩地股票市場,對兩地股市的發展都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教授昨日表示,A股的國際化的第一步,可以通過上海與香港證券交易所的連接實現。在實現國際化的過程中,面臨著國際規則和更加市場化的要求,A股不可能一步到位地適應,香港的股票市場就提供了這樣一個過渡的機會,積極意義非常明顯。
完全套利不可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席屠光紹近日在接受新華社記者專訪時也表示,目前實現A、H股完全意義的套利還不可能,但是研究推進A股和H股市場間的溝通進程有其積極意義。
香港分析人士石鏡泉昨日也表示,即使實現跨境交易,如自由轉托管,也不可能實現A、H股價格的完全接軌。
他分析認為,當港元仍然與美元掛鉤,按每年美元兌人民幣貶值5%及買賣人民幣與港元的交易成本約5%計算,則其中的成本價差有10%之多。如果A、H價差只有10%時,相信沒有人愿意買賣,因此,只有A、H股價差至少維持在20%時才可以吸引投資者。
而且,業內人士認為,套利機制在初始階段一定要選擇合適的機構投資者、經紀公司和上市公司進行試點,并給相應的機構投資者以QDII或QFII額度,以便于外匯管理的安排。因此,即使可行的話,個人投資者也只能通過QDII來實現一定的套利機會。
A+H股如何交易?
隨著中國政府敦促那些已在香港上市的內地最大、最好的企業回歸上海股市,兩地同時上市的企業數量正在日益增加。但由于人民幣無法自由兌換,加之國際資金無法參與中國內地股市,因此,兩地股票價格差距頗大,這些企業在上海的A股價格通常是其香港H股價格的兩倍。
方星海認為,同一家公司的股票在兩地的價格存在差異,卻不可以進行套利,這是非常不合理的現象。他表示,支持為42家兩地上市的企業建立一種股票聯動交易機制。
要實現兩地市場間的聯合交易機制,關鍵是確定選擇什么樣的模式來實現可操作性,包括如何減少對兩地股價的沖擊和外匯流動的問題,而這可能需要相關部門長期細致的研究。
據了解,交易所很早就設立了研究A股和H股相關事宜的工作小組,不過這個小組研究的問題大多集中在公司監管層面上,金融體系上的研究并不多。
對此,方星海提出的解決方案為,兩個市場之間的新交易機制,需要有特殊的托管安排,使投資者可以在兩個市場均設立交易賬戶,該系統還應首先從一些遴選出的機構投資者和經紀公司開始。
他認為,盡管中國仍進行資本管制,但有一些現有的機制,供外國投資者買進內地股票以及國內基金投資海外,可以利用這些機制,來運作跨越兩地市場的交易。
方星海所提出的聯合交易機制就是在A股和H股之間實現自由轉托管。也就是說,A股投資者若看到H股價格高,可以將持有的A股轉托管到香港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登記成H股,并在香港市場賣出;反之,H股投資者也可以將H股轉托管到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并登記成A股后在內地市場賣出。
據了解,轉托管在內地市場上已經有過先例,比如國債就可以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之間自由轉托管。而且,當初在IPO實行市值配售的時期,也有類似于這種轉托管的模式。
不過,法國興業證券副總裁陳立言表示,事實上,打通A股和H股的交易,牽涉范圍較廣,需要多個部門協作,存在不小的難度。因此,A、H股之間的聯合交易短期內或許很難實現。
交易方式或是CDR
一位接近證監會的業內人士昨日告訴早報記者,滬港兩地實現跨境交易,監管層目前可以說更傾向于讓香港上市企業到內地來上市,而滬港兩地相互發行CDR(存托憑證)被認為是相對可行的實現跨境交易的方式。
今年2月份,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任志剛就曾撰文呼吁,建議創立“以上海、深圳和香港交易所上市股票托管證明書為形式的衍生工具”,在兩地市場買賣,并設立套利機制使價格趨向一致。此中的“托管證明書”便是已經被討論經年的CDR。
實際上,以CDR方式???讓內地居民可以投資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其相關建議已經被列入今年1月份出臺的《“十一五”與香港發展》中的金融小組行動綱領,建議引入在香港發行的金融產品“托管證明書”,在內地交易所、銀行間市場或場外交易,這需要設立套利機制,及獲特別批準的外匯交易。
CDR是ADR的概念演化而來。存托憑證(DR,即depositaryreceipt)誕生于上個世紀20年代的美國,系指國外企業在美國發行股票時,將股票存入一家托管銀行,并由后者向美國公眾發行同等數量的存托憑證;這種存托憑證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
在中國資本賬戶管制的現狀之下,CDR這一金融產品,需要繞過資本賬戶管制的障礙,被寄予了打通A股和港股兩個市場的希望。
如果該建議能實現,未來A股市場有可能出現“和記黃埔CDR”、“東亞銀行CDR”、“電訊盈科CDR”等。
東亞銀行(0023.HK)主席李國寶就曾對媒體表示,他曾與內地監管機構溝通,估計上述金融小組行動綱領的一些建議很快便會得到批準,包括在內地發行CDR。東亞銀行就是有意在內地發行CDR的香港上市公司之一。
不過業內人士稱,CDR的推出仍然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從技術上來看,CDR需要兩地證券交易所建立系統聯網以及跨境買賣監管制度的設立。同時,兩地交易所的交收方式完全不同,成為兩地交易所聯網的最大困難。(來源:東方早報 日期:2007-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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