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鋁業吸收合并包頭鋁業 換股比例為1.48:1
經濟觀察網訊 中國鋁業(601600)、包頭鋁業(600472)聯合公告,中國鋁業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頭鋁業,換股比例為1.48:1,即1股包頭鋁業股份換取1.48股中國鋁業股份。中國鋁業董事會于6月29日以書面議案方式進行,審議通過了該決議。
吸收合并的具體方案為:包頭鋁業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包頭鋁業;中國鋁業與包頭鋁業進行合并將采用換股吸收合并的方式,中國鋁業為吸收方和存續方,包頭鋁業為被吸收合并方。包頭鋁業全體股東所持有的包頭鋁業股份將全部按照確定的換股比例轉換為中國鋁業的股份,換股比例為1:1.48,即包頭鋁業每股股份將換取1.48股中國鋁業股份。
本次合并同時將向包頭鋁業的股東提供現金選擇權,包頭鋁業的股東有權以其持有的包頭鋁業股份按照21.67元/股的價格申報行使該現金選擇權。
資料顯示,包頭鋁業6月11日收盤價為26.74元;中國鋁業6月11日收盤價為23.08元。
中國鋁業公告稱,提請公司適時召開股東大會授權公司執委會在本次董事會審議通過的換股吸收合并方案框架內,對換股吸收合并的相關協議內容進行談判、決策和簽署,并具體辦理本次換股吸收合并相關事宜。公司董事會將在另行審議本次吸收合并的相關具體事宜后,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并經中國證監會核準后實施。
今年4月,中國鋁業發行A股,并吸收合并山東鋁業和蘭州鋁業。中國鋁業發行A股12.37億股,發行價格每股6.6元。同時,中國鋁業換股吸收山東鋁業,換股比例為3.15:1,即每股山東鋁業股票可以換取3.15股中國鋁業A股股票;中國鋁業換取蘭州鋁業非流通股的比例為1:1,換取流通股比例為1.8:1,蘭州鋁業流通股1股股份可換取1.8股中國鋁業。
中國鋁業同時給予山東鋁業流通股股東每股16.65元的現金選擇權;給予蘭州鋁業流通股股東和除中國鋁業外的非流通股股東分別按照每股9.5元和5.534元的現金選擇權。
中國鋁業上市時承諾避免同業競爭,公司承諾2007年底之前收購連城鋁業的原鋁業務,在公司A股上市一年內解決與銅川鑫光的同業競爭,在公司A股發行后擇機整合包頭鋁業的原鋁業務。
2006年5月,根據相關協議,包鋁集團80%的國有股權以及相關債權劃轉給中國鋁業的母公司中鋁公司,中鋁公司通過包鋁集團和中鋁國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間接持有包頭鋁業56.09%。此舉為中國鋁業合并包頭鋁業打開了通道。
市場觀察人士表示,中國鋁業采取吸收合并旗下的上市公司,其方式類似于中國石化整合模式。(來源 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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