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修改指定交易制度
經濟觀察網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實施細則》,對1997年頒布的《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作出修訂,以與新實施的《交易規則》及《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實施細則》保持銜接?!秾嵤┘殑t》自今日起實施,《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試行辦法》同時廢止。
與原《試行辦法》相比,修訂后的《細則》將約束主體從原來的證券營業部調整為交易參與人,即法人意義上的會員,刪除了原《試行辦法》中有關證券營業部作為指定交易受托人的內容,將交易參與人作為指定交易的受托人。為與已頒布實施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實施細則》相銜接,修訂后的《實施細則》啟用了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概念,替代原席位概念。
根據該《實施細則》,所謂指定交易是指,凡在上證所市場進行證券交易的投資者,必須事先指定該所市場某一交易參與人,作為其證券交易的唯一受托人,并由該交易參與人通過其特定的參與者交易業務單元參與交易。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根據需要可以變更指定交易。投資者可以撤銷并變更指定交易,但如撤銷當日有交易行為或申報,以及有新股申購未到期、因回購或其他事項未了結或相關機構未允許撤銷的情形,交易參與人不得為其申報撤銷指定交易。(作者:周松林 來源:中國證券報)
- · 上證所嚴打短線操縱 吳寶珍帳戶限制交易 | 2009-06-02
- · 上證所副總經理:上半年或將重啟IPO | 2009-02-20
- · 上證所:大小非減持至低于5% 須三日內公告 | 2009-02-02
- · 上證所監管上市公司大比例送轉 | 2007-08-21
- · 上證所7月12日停復牌公告 | 2007-0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