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軟打不了“內幕交易”
經濟觀察網訊 2007年3月25日,6家中國A股上市公司集中公告了高管違規買賣公司股票的情況,參與違規的高管分別上交了90元到近30萬元不等的違規收入。此事件再次提醒了人們對強化“內幕交易”監管的關注。
實際上,“內幕交易”的現象不僅中國存在,在歐美地區發達國家的股市里也是屢禁不絕的。如中國在海外上市的新浪、網易等均曾受到這方面調查,新浪的前高管姜豐年被處上繳非法所得25萬美元,認罰40萬美元,5年內不得擔任上市公司高管,網易前高管梁鈞也被處上繳超過70萬美元所得,并支付35萬美元罰金。從2001年起,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共提起超過300件“內幕交易”案件,相比于中國證券市場每年寥寥數起的類似案件、最高不過區區數十萬元人民幣罰款的中國監管機構,顯得“高效”之極。
縱觀SEC的監管之道,我們發現它的高效率并不在于“人多勢眾”,而在于充分調動了所有可以調動的監管力量。以最近被曝光的“華爾街20年來最大內幕交易”富蘭克林案為例,掌管著一家對沖基金的富蘭克林利用瑞銀集團(UBS)內部人士提前透露的上市公司投資評級操作股票5年間獲利1500萬美元,發現他們內幕交易秘密的是SEC專門負責監控市場的一位年輕律師———他發現富蘭克林的賬戶總是盈利,操作業績異常成功,便展開了調查。
眾所周知,要把盈利和內幕交易聯系起來并定罪是非常困難的,這也是中國證券市場之所以很少查出類似案件的主要原因,但在美國這不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美國證券市場發現內幕交易的案情主要依靠SEC下屬的市場監控辦公室OMS(市場監控辦公室),而知情人、律師、新聞媒體等均可向其“報料”,一旦查實,最高可以獲得案值10%的獎金,在美國歷史上處罰最高的伊萬博伊斯基案中,總計1億美元的罰款給報料人帶來了1000萬美元的收獲。此外,美國各級交易所都設立了市場監控部門,他們會把市場所有的交易數據通過計算機軟件系統記錄下來并分析,對各種股票交易價格的大幅波動或者某個賬戶內的異常買賣自動示警,比如某個賬戶突然把所有資金買入一只股票,而該股票不久后有正向波動,立刻會引發調查。有了這樣的監控系統還遠不是全部,在美國,SEC在一定范圍有法定自由裁量權,所以當“安然事件”等重大危害證券市場的案件曝光后,SEC可以迅速展開調查和處理。
綜上所述,在類似美國證券市場的監管體系下,雖然“內幕交易”也存在著,但是其風險和成本都遠遠高于中國,而且即使獲利也不敢太明目張膽,絕無低價買入發布“券商借殼”然后連拉10多個漲停的可能,誰要是這么做,恐怕立刻會被各種舉報信打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因為中國市場的長期不規范,中國在美上市公司高管的內幕交易手法都大膽得令人驚訝,比如前文所述的姜豐年居然“粗心”到利用老婆的賬戶操作,連該案件的主控律師都對此表示驚訝。(來源 東方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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