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政策消息被誤讀 “起征點”應為“免征額”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瑋 近期,諸多媒體紛紛報道了“國務院將討論提高個稅起征點”等相關新聞。對此,某知名財稅專家無語卻又哭笑不得——這些新聞中將“免征額”和“起征點”混淆不分。
事實上,關于國內現行個稅政策,部分個人和媒體將2000元稱為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這本身就是錯誤的,正確的說法應為“免征額”。
“起征點”和“免征額”的性質是不同的,對納稅人稅負影響也相差甚遠。
事實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的官員曾專門解釋這兩個概念的區別,畢竟這直接關系到對扣除標準調整的認識。
起征點是稅法規定的課稅對象開始征稅的最低界限。當課稅對象數額低于起征點時,不征稅;當課稅對象數額達到或超過起征點時,就其全部數額(請注意此處是“全部數額”)征稅。
免征額則是稅法規定的課稅對象全部數額中免予征稅的數額,通俗地說就是扣除額。當課稅對象數額等于或低于免征額時,不征稅;當課稅對象數額超過免征額時,只就其超過部分(請注意此處是“超過部分”)征稅。
顯然,國務院總理溫家寶近日表示“將提高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以及媒體所報道的有消息稱,個稅的扣除額有望從現行的2000元提高到3000元,這里所謂的扣除額即為個稅免征額,并非個稅起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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