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聯盛 何帆/文 4月25日,世界銀行集團186個成員國批準了包括增資862億美元、提高發展中國家投票權、強化金融危機后的發展戰略以及業務再造等在內的全面改革計劃。其中最為引入矚目的有兩個方面:第一,這是20多年來世界銀行集團實行的首次普遍增資;第二,發達國家再次轉移3.13個百分點的投票權。在本次改革中,中國在世行的投票權從2.77%提升至4.42%,成為僅次于美國和日本的第三大股東國。
投票權改革反映全球經濟格局的變化
本次世界銀行集團投票權改革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發展中國家和轉軌國家在國際復興開發銀行的投票權提高了3.13個百分點,升至47.19%;在國際金融公司發展中國家和轉軌國家的投票權提高6.07個百分點,升至39.48%。二是世界銀行集團增資862億美元,其中實繳股本金51億美元。三是建立了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和國際開發協會的股權審議機制,每五年審核一次,以實現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投票權的平等。在這次改革中,世界銀行集團下屬主要機構的投票權都出現了向發展中國家和轉軌國家傾斜的趨勢,同時建立了投票權動態審議機制,這為發展中經濟體投票權的進一步提高奠定了制度基礎,是實現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平等分享投票權的重要一步。
世界銀行集團的投票權改革反映了發展中經濟體在全球經濟體系中的地位變化。世界銀行行長佐立克指出,當今世界正在向一個新的、快速演變的多極世界經濟體系發展,發展中國家正在為世界經濟復蘇和增長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本世紀以來,尤其是美國金融危機爆發之后,發達國家經濟陷入衰退,發展中國家則保持了較快的經濟增長。發展中經濟體在國際貿易、金融和全球經濟增長等的作用日益提高。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預計2008至2014年間,“金磚四國”對世界經濟增長的貢獻預計將達到61.3%。以“金磚四國”為代表的新興經濟體將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主要動力之一。
國際金融組織的改革仍需深化
世界銀行的改革或許將為其他國際經濟組織的改革提供示范效應。投票權改革是世界銀行歷史上“第一次以提高發展中國家代表性和發言權為主要目的一次治理結構改革”,這在一定程度上能促進IMF等其他國際金融組織的代表性和發言權改革,進一步推動國際金融組織治理框架的公平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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