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管局提高境外機構投資上限 縮短本金鎖定期
經濟觀察網 記者 林俐 為促進資本市場開放和引導資金有序雙向流動,中國外匯管理局日前提高了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額度至10億美元,并縮短了部分長期投資的本金鎖定期至3個月。
日前,中國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發布了《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外匯管理規定》(下稱《規定》)和《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境外證券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對現行合格機構投資者外匯管理制度和規定進行了修訂和規范。
10月11日,中國政府門戶網站刊登了外管局負責人就以上兩個文件回答記者提問的內容。負責人介紹說新《規定》較2002年的舊條例,有以下幾點改進:
一是將單家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FII)機構的額度上限由8億美元提高到10億美元;
二是允許QFII機構開立不同性質和類型的資金賬戶;
三是將養老基金、捐贈基金、開放式中國基金等進行中長期投資的本金鎖定期縮短至3個月;
四是明確開放式中國基金管理原則,并在賬戶開立、鎖定期管理、資金匯兌、申購贖回等環節給予了便利。
負責人稱,對《規定》出臺前已發生轉讓、轉賣額度行為的QFII機構,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報告有關情況,自《規定》頒布之日起,必須停止轉讓、轉賣額度的行為。
而《通知》的內容則包括:一、簡化了證券經營機構申請境外證券投資額度的程序和所需材料,縮短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二、明確了對證券經營機構境外證券投資額度的余額管理原則。
同時,規定取得投資額度的證券經營機構可投資于監管部門許可的各類境外證券投資產品。此外,為防止證券經營機構占有投資額度而不使用,《通知》還規定國家外匯管理局有權調減兩年內未能有效使用的投資額度。
上述的新條例,早在9月4日的《規定》征求意見稿中公布于世,市場早有預期該規定將進一步打開中國的資本市場,有分析師認為此舉將吸引更多的國際資本。國慶假期前,中國股市頻繁波動,市場寄望該消息提振信心、助資本市場穩定持續發展。
截至2009年8月末,國家外匯管理局已批準76家QFII機構投資額度,共計153.20億美元,QFII機構累計匯入資金138.46億美元。
另外,截至2009年8月末,國家外匯管理局共批準56家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額度559.51億美元,QDII資金凈匯出資金287.11億美元。其中,批準12家基金管理公司和證券公司(以下簡稱證券經營機構)境外證券投資額度335.65億美元,證券類QDII資金凈匯出資金144.95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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