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肖君秀 張云 近日,銀監會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規定銀行不得讓保險員進銀行駐點,以及一家銀行網點只能與3家保險公司合作。
市場普通認為,這將對銀保業務占比較大的公司造成業務壓力,不過經過“適應”和“調整”之后同,長期來看影響應該不會太大。
從本網得到該份“通知”來看,其中最為引人注目的是第十二條和十三條。十二條為“通過商業銀行網點直接向客戶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應當是持有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的銀行銷售人員;商業銀行不得允許保險公司人員派駐銀行網點”。十三條為“商業銀行每個網點原則上只能與不超過3家保險公司開展合作,銷售合作公司的保險產品。如超過3家,應堅持審慎經營,并向當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
根據上述“通知”規定,今后保險人員不能進入銀行駐點賣產品,只能是銀行工作人員賣保險產品。而且銀保合作中銀行從前的“一對多”將變成現在的“一對三”。銀保渠道對于保險公司來說是重要的銷售渠道之一,那么此舉新規對保險公司會否造成較大的影響?
國泰君安保險業研究員彭玉龍認為:“保險產品在銀保渠道銷售進一步規范是應該的,但規范之后今后應該還是要繼續合作。短期來說對保險公司的保費收入會有影響,但長期來看雙方會找到合作的方式,調整之后應該影響不大?!?nbsp;
光大證券保險業研究員肖超虎也同樣認為,對保費增長驅動依賴銀保渠道且銀保業務占比較大的公司造成一定的業務壓力。同時,限制與銀行合作的保險公司數量,表面上看起來似乎能夠增加壟斷,減少競爭,但實際上這將更加凸現銀行網點的稀缺性,從而加劇對銀行網點的競爭,推高手續費,進一步壓低銀保渠道的利潤率。
那么,各銀行網點是否會執行規定呢?雖然“通知”已下發,多數銀行中保險人員也還未正式從銀行中撤退?!罢f是這么說,雙方愿意還是會繼續合作下去的,畢竟這是雙贏的一個合作?!币槐kU研究人士如此認為。
如果此規在執行中被慢慢淡化,顯然對保險公司只是一個小小考驗。那么“通知”執位到位的話呢,肖超虎表示“將在量和價兩個方面對公司造成短期沖擊”。
另外,對了保護保險客戶的利益,銀監會還在“通知”中對銷售做出了如下規定: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產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產品收益與上述產品簡單類比,不得夸大保險產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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