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提高保險中介準入標準
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李晶 7月22日,保監會對《保險經紀機構管理規定》《保險代理機構管理規定》和《保險公估機構管理規定》進行了修訂,形成了三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出臺的3個征求意見稿大幅提升了專業保險中介的準入門檻。征求意見稿規定, 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得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設立經營區域為注冊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的,其注冊資本或者出資可以適當降低,但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保險經紀機構的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得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保險公估機構的注冊資本或者出資不得少于人民幣200萬元。且上述注冊資本或者出資必須為實繳貨幣資本。
北京信安保險代理公司總經理季成認為,此次提高門檻,一些保險中介公司面臨合并、被收購或者退出,預計80%以上保險中介機構在兩年內都面臨整合。保險公估機構以本規定要求的注冊資本或者出資最低限額設立的,可以申請設立3家保險公估分支機構。此后,每申請增設一家分支機構,應當至少增加注冊資本或出資人民幣20萬元。出資達到或者超過2000萬元的,設立分支機構可以不再增加注冊資本或出資。
同時,征求意見稿規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代理”或者“保險銷售”字樣;保險經紀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經紀”字樣;保險公估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中應當包含“保險公估”字樣。且上述三種機構字號不得與現有的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相同。
據介紹,保險專業代理機構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托,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專門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
對于此次提高門檻,一位保險經紀公司負責人認為,市場競爭有市場規律,提高資本金等準入門檻是否必要有待商榷。
三項政策的征求意見搞出臺之后,中國人壽、中國太保的股平均上漲了0.7%點,中國平安跌了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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