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回應質疑:高管薪酬與交強險無關
網絡版專稿 記者 鄧美玲 針對之前有媒體刊發的“律師質疑平安高管薪酬”的報道,昨天中國平安新聞發言人公開做出回應:將交強險經營與高管薪酬做牽強的聯系,是不符合事實的,平安高管薪酬增長主要來自獎金。
巨額高薪獎金占大半
中國平安2007年的年報透露,董事及高層中有3人稅前薪酬超過4000萬元。其中董事長兼CEO馬明哲稅前報酬4616.1萬元,另有2000萬元獎金直接捐贈給中國宋慶齡基金會,累計6616.1萬元,折合每天薪酬為18.12萬元;常務副總經理梁家駒稅前報酬為4813萬元;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張子欣稅前薪酬為4770.4萬元。執行董事常務副總經理孫建一稅前薪酬為2543.7萬元;首席金融業務執行官理查德·杰克森稅前薪酬為1992.7萬元,副總經理顧敏慎為1558.1萬元,副總經理John Pearce稅前薪酬為1163萬元。從稅后收入來看,梁家駒的為2688.2萬元,張子欣為2664.8萬元,馬明哲為2579.4萬元,孫建一為1441萬元,理查德·杰克森為1118.6萬元,顧敏慎的為896.4萬元。這些巨額數字一發布立馬受到了來自各方的攻擊,此次平安做出的解釋是:2007年平安高管薪酬的增長主要來自獎金的增加。
在發言中,平安明確表示平安高管的獎金來自二個方面:一是與H股股價掛鉤的長期獎勵計劃(虛擬期權)的兌現,這是2007年平安高管獎金增長的主要原因。2004年6月,平安以H股上市發行價10.33港幣首次授權,至07年首次兌現時,平安凈利潤較04年增長超過5倍,公司股價增長超過4倍,該虛擬期權以52.74港幣行權,行權價為行權日(2007年6月24日)前5個交易日的香港聯交所收盤價均價。二是與2007年業績掛鉤的績效獎金。根據中國會計準則,平安2007年利潤增長了107.9%,而執行董事和高管獎金也因利潤的增長而增加。
交強險不以盈利為目的
3月27日,保監會收到了北京1055位車主委托律師劉家輝遞交的“平安高管薪酬調查請求”。劉家輝后來在接受采訪時稱交強險過多分攤了保險公司的經營成本,而非用于對受害人的賠償,不僅使投保人投入過高的保費卻沒有獲得應得的保護,也使交強險的強制性收費完全服務于保險公司的人員工資福利等其他經營費用。
對于這個質疑,平安方面表示:安產險和平安集團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有獨立的財務核算體系,交強險是平安產險經營的一項日常業務,而平安集團作為控股公司,不經營任何具體保險業務。平安產險收取的交強險費用完全用于經營交強險所發生的各類費用開支,而集團所有的管理成本包括高管的薪酬成本完全由集團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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