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將建立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
經濟觀察網訊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8月30日表決通過的突發事件應對法明確規定,國家發展保險事業,建立國家財政支持的巨災風險保險體系,并鼓勵單位和公民參加保險。
這部法律要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為專業應急救援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配備必要的防護裝備和器材,減少應急救援人員的人身風險。
這部法律共7章70條,分總則、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法律責任、附則。
有關人士稱,制定這部法律旨在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環境安全和社會秩序。
該法律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來源: 中國保險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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