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保險糾紛月內“結案”開始試點
經濟觀察網訊 小額保險糾紛讓許多投保者為之筋疲力盡,這種局面今后將得到緩解。日前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處理小額保險糾紛已經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現,處理日期不應超過30天。
該負責人介紹,由于各家保險公司在經營思路、業務管理、產品特色等方面存在一些差異,由此帶來一些欺詐、誤導消費等問題,導致保險合同糾紛數量持續增多。
2005年4月以來,上海、安徽和山東等省市積極開展處理機制試點工作,保監會規定,“小額”定義為“財產保險不超過人民幣20萬元,人身保險不超過人民幣10萬元”,并且調查處理工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20日內結案,延期最長也不得超過10天。目前,小額保險糾紛已經正式在全國范圍內試行。記者了解到,北京市保監局方面正在敦促保險公司積極試行該措施。(作者 傅洋 來源 北京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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