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胡中彬 等待已久的許多外資PE機構即將收獲來自中國監管機構的新年禮物,讓他們期待已久的QFLP制度即將啟動試點。
QFLP制度即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ualified Foreign Limited Partner),給予認定的境外有限合伙人一定的投資額度,允許其將外幣換成人民幣在國內進行投資,該制度借鑒于A股市場的QFII制度。
據《財經》報道,此次QFLP試點,將允許已有項目的外資PE在基金層面進行結匯,北京和上海兩地將各獲得30億美元的試點額度。該額度批給各地金融局后,獲得QFLP資格的外資PE可直接通過托管賬戶辦理結匯,而外資PE的業績水平是入選QFLP的主要衡量標準。
據悉,第一批進入上海QFLP候選名單的外資PE包括凱雷復星人民幣基金、黑石集團和軟銀賽富等。而2010年7月,凱雷集團也已與北京市政府合作建立了基金管理公司,計劃募集人民幣基金。
根據2008年8月國家外匯管理局出臺的142號文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資本金結匯所得人民幣資金,除另有規定外,不得用于境內股權投資。因此,在現行條件下,外資LP(有限合伙人)在投資境內企業時需經過國家相關主管部門的“一事一批”,且投資領域也受到很多限制。而一旦QFLP制度破冰,申請到相應額度的外資LP(有限合伙人)可在額度的范圍內將外匯結匯成人民幣進行境內的股權投資。
事實上,QFLP制度的動議首先源自于上海。2009年6月,上海市在國內率先試點出臺了設立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的有關辦法。據了解,截至目前已經有多家外資股權投資管理公司登記注冊。
這些公司成立之后,都在籌劃募集人民幣基金,如:國盛里昂(上海)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計劃募集人民幣100億元,百仕通(中國)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計劃募集人民幣50億元。但由于政策限制和操作的可行性障礙讓這些外資機構募集人民幣基金進程緩慢,QFLP制度成為了這些外資機構解決這些問題的重要途徑。隨后,北京、天津等地也對QFLP制度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
而另據業內人士透露,盡管在換匯結匯問題上的問題有望獲得解決,但針對有外幣背景的人民幣基金仍然將遵循現有對外資的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限制,并依然要報請商務部或地方商務局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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