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首罰老鼠倉 加大對基金經理管理力度
網絡版專稿 記者 嚴鈺 4月21日,備受市場關注的基金經理“老鼠倉”事件終于有了結果,證監會召開會議對基金管理公司從業人員唐建、王黎敏違反證券法規案作出處理,取消兩人的基金從業資格,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五十萬元。對唐建實行終身市場禁入,對王黎敏實行七年市場禁入。這是基金經理首次受到管理層的處罰。
證監會披露,王黎敏任職南方基金期間,操作“王法林”賬戶買賣“太鋼不銹”和“柳鋼股份”股票,為該賬戶非法獲利150.9萬元。唐建是成長先鋒基金原經理,其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其所控制的證券賬戶交易“新疆眾和”股票,為自己及他人非法獲利152.72萬元。為此,證監會宣布取消唐建基金從業資格,沒收唐建違法所得,并處50萬元罰款。同時,證監會認定唐建終身不得從事證券業務或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
在基金行業里,所謂的“老鼠倉”是指基金從業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后,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的行為。而參與基金投資的機構和普通“基民”的資金則可能因此有被套牢的危險,這顯然會對基民的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
目前,證券投資基金總規模已達2.5萬億元左右,其持股市值占滬深股市流通市值的23%,證券投資基金賬戶的總戶數超過1.6億戶,體現了社會公眾對公募基金行業和基金管理公司的信任。
中國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為了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基金公司的監管,對基金從業人員違反證券法律法規的行為,將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手軟,決不姑息。 證監會表示,對基金公司投資管理人員應從以下六個方面加強管理:
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投資管理人員利益沖突相關制度,加強對投資管理人員可能導致利益沖突行為的管理;
要求基金公司建立健全通信管理制度,確保在工作時間對投資管理人員各類通信工具實施有效監控;
研究建立基金經理注冊制度,規范基金經理等投資管理人員有序流動;
對基金公司新業務的拓展和新產品的發行要與公司人才儲備情況、投資管理人員變動情況等統籌考慮;
加大派出機構對轄區公司相關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的力度;
對于公司因疏于管理導致投資管理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或者違法建議他人買賣股票的,將對公司采取相應的行政監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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