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羅金柱 政府對房地產調控再加力度。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的《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業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對于查實存在囤地、炒地、捂盤惜售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金融機構不得發放新增貸款,已有貸款要迅速采取保全措施。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這項通知于2月22日聯合發布。在通知中,央行和銀監會強調對房價上漲過快的地區和城市,銀行要加強區域風險評估,適當提高貸款條件。各金融機構不得為爭奪客戶而隨意降低貸款標準。要進一步完善房地產信貸風險管理制度,嚴禁對項目資本金不足、“四證”不齊等不合規的房地產企業或項目發放貸款。
2009年,中國新增貸款達到9.6萬億的天量,進入2010年,信貸緊縮成為回歸正常水平的理性要求。此外從風險調控來看看,銀行在房地產企業貸款上也變得更加謹慎。
從目前的消息來看,各大銀行已經開始收縮房地產企業新增貸款。據央行下屬《金融時報》報道,工商銀行2010年工作會議明確表示,對存在“囤地”、“捂盤”行為的房地產企業不再發放新增貸款并收回已發放貸款。這也是緊縮政策施行以來,國內銀行界第一次直接對房地產信貸“動刀子”。
此外,除了銀行貸款外,房地產企業融資的另一個渠道——信托融資也遭“阻”。2月24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緊急下發了一紙《關于加強信托公司房地產信托業務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防范房地產信托風險,尤其不得以信托資金放給開發商用作土地儲備。
據經濟觀察報報道,一位地方銀監局的人士稱“以往每當宏觀調控的時候,銀行收緊了開發貸,一些中小開發商往往能從信托公司拿到錢。但這一次,銀監會對我們的要求是在管理層抑制房價的宏觀背景下,要管住信托公司給開發商違規放貸,尤其是拿地?!?/P>
在貸款、拿地的雙重約束下,房地產企業的融資壓力可想而知。對此,沈陽九州福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李志強表示,由于開發商拿地的成本提高了,一些資金實力不強的中小型開發商可能退出市場。
目前,房地產領域的貸款,主要分為土地儲備貸款、開發商貸款以及個人住房抵押貸款三個方面。除了土地儲備貸款和開發商貸款外,通知還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進行了約束。通知要求,繼續支持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貸款要求,根據其綜合能力,合理評估,嚴格抑制投機投資型購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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