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豐瑞銀可能因麥道夫案負連帶責任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玉蕾 匯豐控股(以下簡稱“匯豐”)和瑞士銀行(以下簡稱“瑞銀”) 作為盧森堡和愛爾蘭麥道夫案涉案基金的托管人,在最近的一起訴訟中,也許要為麥道夫案引起的32億美元的損失承擔責任。
為了避免歐洲基金產業的形象因此受損,法國財長Christine Lagarde1月12日致信歐盟委員會和盧森堡首相Jean- Claude Juncker表示,過去六年,歐洲基金資產規模增長59%至6.8萬億歐元(約合9萬億美元),部分原因在于保護投資者的規定增加了對投資者的吸引力。
“如果他們不承擔這些損失,那么投資者保護就毫無意義了,人們也許就會選擇投資于海外基金,” 麥道夫案受害者代理律師Isabelle Wekstein-Steg,“瑞銀和匯豐未盡到基金托管人的義務,他們不知道投資者的資金流向了哪里?!?/FONT>
匯豐聲稱它不應該對此負責,瑞銀拒絕就此問題發表評論。
盧森堡Arendt & Medernach律師事務所金融服務部門聯席主管Paul Mousel稱,匯豐和瑞銀作為盧森堡基金的托管人作用非常有限,因為這些基金是由專門投資于麥道夫公司的投資者設立的。
Mousel 說“從開始投資人將資金交給管理人,管理人就扮演著非常微小的角色,特別是在有價證券的安全方面,而投資面臨的風險都必須由投資人自己來承擔?!?/FONT>
1月9日,Wekstein-Steg致信盧森堡金融監管機構,代表她的客戶請求基金管理人返還他們的投資。
- · 匯豐、巴克萊半年盈利超預期 | 2009-08-05
- · 匯豐村鎮銀行首設支行 | 2009-07-30
- · 金融巨騙麥道夫之妻被索賠近4500萬美元 | 2009-07-30
- · 匯豐中國率先啟動為中小企業定制的金融在線課堂 | 2009-07-27
- · 傳匯豐選定保薦人 明年掛牌A股有望 | 2009-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