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存款準備金率15日起由4%調至5%
經濟觀察網訊 記者杜艷 記者今天獲悉,五一前夕人民銀行向中外資商業銀行發出通知,將外匯存款準備金率由目前的4%上調至5%,本次上調自5月15日起執行。
本消息得到工商銀行金融市場部的證實。
據悉,這份名為《中國人民銀行關于提高外匯存款準備金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的文件在2007年4月29日就已印發。文件稱,此次上調是為進一步貫徹執行穩健的貨幣政策,加強對外匯信貸的宏觀調控。
《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須嚴格執行外匯存款準備金率的各項規定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送有關外匯存款準備金交存資料,按時將外匯存款準備金存款劃繳到中國人民銀行營業部開立的外匯存款準備金存款專用賬戶,如違反規定將受到處罰。
與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上調的高調聲明不同,本消息并沒有被央行公布于官方網站。而幾乎同時,央行于4月30日宣布上調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是2007年以來的第四次上調,上調后存款準備金率達到11%。
專家指出,2006年9月,央行曾在人民幣存款準備金率上調同時上調了外匯存款準備金率,當時由3%上調至4%,兩項同時并舉,說明了面對貨幣調控的壓力,在過剩的流動性面前抑制商業銀行的信貸擴張能力是央行此次調控的最根本目標。
央行公布的數據顯示,截止3月末,金融機構外匯各項存款余額1649億美元,同比增長3.76%。此次上調1個百分點,約凍結資金16億美元。
根據相關規定,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和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外資獨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外資獨資財務公司、中外合資財務公司和外國銀行分行以及其他吸收外匯存款的金融機構均需繳納存款準備金。
據了解,央行對金融機構外匯存款準備金按月考核,金融機構應在每月15日前將準備金存款劃至央行指定的賬戶。
對此,中國銀行全球金融市場部人士分析:“當前,商業銀行恨不得把多余的外匯頭寸都結匯成人民幣,外匯存款準備金的上調對商業銀行的影響并不大?!?
但對于央行而言,一季度的數據顯然已經繃緊了它的神經。
3月份,CPI一舉突破今年3%的目標底限,對此,央行行長周小川在巴塞爾出席10國集團央行行會議時表示,雖然尚無證據表明通貨膨脹已經失控,但他估計今年的通貨膨脹率可能要高于前兩年的水平。這個判斷與國家相關研究部門的結論吻合。近日,國家信息中心公布的二季度經濟預測報告指出,二季度經濟增長將有所放緩,但居民消費價格上漲的壓力還比較大,初步測算預計CPI將上漲3%。
平抑可能出現的通貨膨脹,回收過剩的流動性,將是央行近期致力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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