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準備金率的歷次調整
自1984年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以來,存款準備金率已經經過13次調整:
1984年,央行按存款種類規定了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企業存款為20%,農村存款為25%,儲蓄存款為40%。
1985年,央行將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統一調整為10%。
1987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從10%上調至12%。
1988年9月,從12%上調至13%。
1998年3月21日,從13%下調至8%。
1999年11月21日,由8%下調至6%。
2003年9月21日,由6%上調至7%。
2004年4月25日,由7%上調至7.5%,并對部分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實施差別存款準備金率。
2006年7月5日,由7.5%上調至8%。
2006年8月15日,由8%上調至8.5%。
2006年11月15日,由8.5%上調至9%。
2007年1月15日,由9%上調至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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