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飆車案”被告一審判刑3年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實習記者 肖丹 7月20日,備受公眾關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在杭州西湖區進行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斌被判有期徒刑3年。
5月20日,肇事者胡斌家屬和受害者譚卓家屬達成賠償協議,由胡斌父母賠償譚卓父母人民幣113萬元。有律師認為,因為這筆巨額賠償,胡斌可能獲輕判。

被告人胡斌一審被判有期徒刑3年
事態始末:網友助推成全國性事件
今年5月7日晚8點左右, 20歲的胡斌駕駛大紅色三菱跑車在杭州繁華的街頭與朋友“飆車”,將看完電影、正在穿過斑馬線回家的25歲青年譚卓當場撞死。網絡隨即出現相關消息,引發網友關注。
5月8日下午2時,杭州市西湖區交警大隊召開事故通報會。警方公布初步調查結果稱:“肇事車輛是否存在改裝”、“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上”不詳,車速為“70碼”。5月8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
警方的調查結果引發了網民質疑,網民隨后對胡斌的身份、車的性能等進行人肉搜索。繼而演變成一次持續發酵的“網絡輿論事件”?!?0碼”一度成為網絡流行用語。
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表示道歉,并公布了事故鑒定報告,調查組認定事故車在事發路段的行車速度在84.1~101.2 km/h范圍,超過了該路段50km/h的限制速度。且肇事車輛(浙A608Z0小型轎車)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前照燈、懸掛、輪胎與輪輞、車身內部已在原車型的基礎上被改裝或部分改裝。
當日,犯罪嫌疑人胡斌被杭州公安機關以交通肇事罪向檢查機關提請批準逮捕。
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檢察院于2009年7月3日向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于7月15日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隨后,雙方當事人家屬簽訂了總額高達113萬元的賠償協議。
爭議:死者家屬的巨大遺憾是罪名

25歲的受害者譚卓
西湖區檢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對被告人胡斌提起公訴。而譚卓的父親譚躍告訴相關媒體,這是他最大的遺憾。譚卓家屬聘請的律師認為,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來定罪。
此前,杭州市公安局以交通肇事罪提請檢方逮捕的時候,曾引發網絡較大的爭議。
據悉,交通肇事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有很大不同。前者如果沒有發生逃逸,量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者如果發生了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情況,量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對于這個問題,在法庭上并沒有進行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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