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項目總支出一半流入政府工商聯提案建議大幅減稅
地產市場的持續低迷,令政府對地產行業稅費征收過重的事實,凸顯出來。一直與政府站在一起的地產商們開始抱怨,在地產開發中,政府得到了過多的好處,成為最大受益方。
“兩會”之前,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一項為期4個月的全國性調查顯示,在地產項目的總費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土地成本+總稅收)所占比例為49%。這是一個令人驚訝的數字。
地產界人士對此解釋說,房價高漲時,過高的土地成本和高稅收,可以轉嫁給消費者。但在市場低迷期,地產商不愿看到政府仍然坐收高稅費,而自身虧價賣房。他們建議,政府進一步降低稅費,并調整土地拍賣制度,讓出地產商進一步降價的空間,共度時艱。
上述內容,已經作為全國工商聯的提案之一,提交全國政協十一屆二次會議。
驚人的調研結論
這份名為《關于振興房地產市場、促進經濟增長的提案》,并非業界傳聞的落選“十大產業振興規劃”的房地產業振興規劃。提案分三個部分,主要分析現狀、影響,并提出房地產稅收等方面的政策建議。
提案提出,目前各地政府出臺的政策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解決短期問題,但沒有消除房地產業發展的制度性障礙,建議“從稅收等根本性制度方面入手進行改革”。
這些建議的提出,依據來自去年的一次調研。
2008年7月至10月,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調研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青島、西安、成都、蘇州和呼和浩特9個城市?;竞w了處于房地產業發展各個階段的一線城市和二線、三線城市。選取的調查樣本,來自這些城市62個不同規模和所有制地產企業的81個不同類型的地產項目。
調研得出的數據顯示,房地產企業項目開發總費用支出中,流向政府的部分,即土地成本加上總稅收,所占比例為49%。其中,地價占到30%,稅費占到19%。這意味著,在開發項目的總費用支出中,幾乎一半支付給了政府。從三個一線城市來看,流向政府的份額上海的開發項目最高,為65%。其次是北京,為48%。最低的廣州也達到了47%。
而地產商每賣一套房子,賣房款超過1/3流向了政府。工程費用、配套費用等所占比重超過1/3。留給企業的是26%。這其中,企業還要負擔員工工資、企業日常運營等成本。調研報告希望以此解釋,由地產企業單方面調低房價的空間已經很小。
分析單個城市,上海流向政府的份額最高,為62%,相應地,企業剩余份額最小,只有4%;北京市流向政府的份額是43%,企業剩余部分為12%。
亞豪房地產服務機構副總經理王英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成本所占比重過高,在近幾年已經是非常正常的現象,尤其是2006年以后拿的地。此前的地價是比較低的,但這些低成本土地基本都已開發完畢了。
此外,根據調查得出的數據,目前我國房地產企業稅收占總費用支出的19%,占總銷售收入的14%。其中,營業稅和地方附加稅所占比例最高,占到了全部稅收的49%。
依據上述數據,以保利集團位于北京西三環的項目保利百合為例推算,我們可以發現,這個競拍樓面地價超過7000元的項目,目前銷售價14000元/平方米,幾乎是零利潤的。地價加上稅費,已經接近地產開發總銷售額的70%。此外的1/3是工程和配套費用。
市場人士指出,房價飆升時,土地成本不斷升高是毋庸置疑的。因為開發商拿地時,是基于房價未來上升,以及總銷售額的增長幅度來考量的。房價如果一直上行,上述這些調研數據中,政府所占的份額也不會這么高。而房價一旦下滑,體現在數據上,便立即反映為政府收入所占比重過高。
提案建議減負
針對上述調研得到的數據,全國工商聯的地產提案提出,房地產業目前成本明顯過高,稅費偏高。剛性的土地成本導致房價下調空間有限,商品房銷量萎縮,全行業處于虧損邊緣。
據此,提案提出了4條政策性建議。包括:降低房地產稅收,降低市場交易成本,振興交易量;適時取消或者調整土地增值稅;改革土地招拍掛制度;拓寬商業地產融資渠道,盡快開放REITs(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通道。
稅收方面,建議將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讓金,以及開發、銷售環節的稅收整合為統一的房地產稅或物業稅,并延遲到房屋保有環節再征收。
土地招拍掛制度調整,改變過去“價高者獲得土地”的單一模式,綜合考慮土地競標者的投標方案,尤其是綠色建筑等指標。將這些因素考慮在內,不僅可有效配置土地資源,也可以避免土地拍賣價格不斷升高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土地出讓價格。
全國工商聯房地產商會會長聶梅生表示,要解決中國房地產的土地制度問題,首先涉及到地方財政收入,進而涉及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的權益分配問題。這都是深層次的改革問題,不動這些問題,房地產業就很難有根本性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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