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保薦人制度面臨變革
經濟觀察網訊 A股市場IPO增多,使得保薦人成為眾多券商爭奪的稀缺“資源”。為了消解這種激烈爭奪引起的“后遺癥”,監管部門近日到多家證券公司進行專題調研。業內人士指出,保薦人制度改革迫在眉睫。
供求明顯失衡
今年以來,新股發行在提速,隨之而來的是券商對保薦人需求不斷增加。雖然保薦人薪酬一再提高,但從一些券商的招聘公告可以看出,保薦人依然供不應求。
2006年5月,隨著IPO以及再融資重新啟動,券商之間對保薦人“挖墻腳”事件趨頻,由此引發的糾紛不斷。近期,深圳一家券商提請深圳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稱此前高薪挖過來的6名保薦人突然離職。
當前市場環境越來越好,但保薦人隊伍擴容速度有限。由于每個保薦項目都要2名保薦人簽字,加上保薦人不可以同時簽多個項目,因此保薦人成為券商爭奪的“香餑餑”。
不過,以高薪挖保薦人也造成了券商成本增加?!氨K]人能力、水平與收入不一定匹配?!币患胰谈吖苋耸刻寡?。
資格評選制度待完善
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員易憲容認為,由于保薦人過于稀缺,保薦機構沒有太多選擇,所以造成保薦人薪酬不斷增多。因此,應該建立一個充分競爭的保薦人市場。
按照規定,只有通過保薦人資格考試才可以注冊成為保薦代表人。在易憲容看來,這個門檻有些高?!跋窆ぷ鹘洑v等不是通過考試可以體現出來的。應該區別不同人群,按照年齡段、工作經歷等分開選拔?!笨荚囍皇浅蔀楸K]人的一個基本環節,今后應建立保薦人多層次篩選制度?!氨K]人多了,證券公司才能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保薦人?!辈⑶?,競爭多了,保薦人的服務質量才會相應提高,這有利于上市公司質量的整體提高。
簽字權應適當放開
投行工作具有周期性,并且容易受政策、市場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在短期內快速完成。而根據現行規定,同一保薦人在做完一個項目等待審批時不能再簽其他項目,這無形中影響了手中其他項目的進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資源閑置。業內專家建議,“在保薦人數量短期內不可能有太大增長的情況下,放開簽字權或許可以滿足發行增長的需要?!?BR>一些投行人士認為,要求兩個保薦代表人在同一個項目上簽字的做法,有利于保證服務質量,但同時也應考慮縮短項目周期。一般項目都是過會后就交給資本市場部門運作,所以可考慮在項目過會后,就允許保薦人在下一個發行項目上簽字。而不是像現在發行完成后,保薦人才能再申報其他發行人的發行申請。
不過,有專家指出,簽字權不能無限制地放開。否則,容易造成上市公司質量下降。(來源:中國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