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康怡 歷經3年零11天,來自中國溫州的民營企業通領科技集團(簡稱通領集團)創造了中國民營制造企業狀告美國政府機構——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依法勝訴的經典案例,這也是中國企業首次訴美國政府機構獲得完勝。
據悉,通領集團是一家主要生產接地故障漏電保護器(GFCI)的民營企業,在美國擁有4項專利,在中國本土的專利多達29項。自2004年1月起,通領集團生產的漏電保護斷路器(英文GFCI)開始銷往美國市場,也就在那一年,它開始遭遇美國同行業競爭對手的強烈抵制,打官司成為它在美國市場上的“家常便飯”。
最近這場官司源于2007年8月16日,美國帕西西姆公司以專利侵權為由,將通領集團等4家中國企業訴上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要求對來自中國的GFCI產品進行專利侵權的“337”調查,同時向美國紐約聯邦北部分區法院提起了專利侵權訴訟。
所謂“337”調查是指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以下簡稱“ITC”)根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針對外國企業在美國市場上的不公平貿易做法進行調查,并采取制裁措施的做法。如經調查ITC認定外國企業存在侵權為,則可對侵權產品的進口發布普遍排除令或者有限排除令,禁止侵權產品進入美國市場。
2009年3月30日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裁定通領集團侵犯帕西西姆公司的 340’ 、398’專利,并向美國海關下達了有限禁止令,禁止通領集團等中國制造商生產的涉案GFCI產品通過美國海關進口,使我國漏電保護行業每年數十億元人民幣的出口額消失,5萬多相關產業鏈員工失業,企業瀕臨倒閉,成為美國貿易保護主義的犧牲品。
對于這場訴訟,通領集團董事長陳伍勝曾堅定地表示:“尊重知識產權,尊重他人勞動成果,決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識產權權利,是通領科技集團的一貫主張,我相信自己是清白的?!?隨后的2009年9月17日,通領集團被迫向美國聯邦巡回法院起訴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一年后,陳伍勝終于等來了讓他興奮不已的好消息。
據陳伍勝介紹,2010年8月27日,美國聯邦巡回法院駁回了美國聯邦國際貿易委員會(ITC)337調查指控中國通領集團侵權的錯誤裁決,根據美國法律專利專屬做出二審判決:1、判定涉案的通領GFCI產品不侵犯帕西西姆‘340專利(涉案權利要求14和18)和‘398專利(涉案權利要求1和7)及任何涉案專利。2、判令要求ITC根據本判決修改并解除對通領GFCI產品的海關有限禁止令。
“當時一聽到這個消息,我興奮的頭腦一片空白,讓美國的律師在電話里再給我說一遍?!彼f。而這也成為中國企業首次訴美國政府機構獲得的完勝。
這一消息無疑也為中國出口企業打了一針強心劑,近日的數據顯示近期美國企業打壓競爭對手的指向愈發清晰明確。進入7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共發起337調查9起,其中涉華案件6起,全部針對中國產品的技術專利問題,程度之密,十分罕見。
“鑒于目前的迫切形勢,急需我國政府制定反制約的機制和對策,反對國際貿易保護主義,遏制國外企業惡意起訴中國企業,為民族工業依法撐起知識產權的保護傘?!?陳伍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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