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勝訴獲30萬侵權賠償
經濟觀察網 記者 韋承武 據央視網報道,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4月16日接受采訪時確認,她狀告日本右翼作者及出版社侵害名譽一案今年2月經日本最高法院終審判定勝訴后,她委托的日本律師團近日告知,已收到455.73萬日元,約合31.5萬元人民幣的賠償金。
“日本三級法院一致判決夏淑琴勝訴,這是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史實最好的確認。這份判決,加上之前在國內的勝訴,形成了很好的判例,對今后民間對日索賠案件具有相當的指導意義?!弊蛱煜挛?,在南京市律師協會、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以及江蘇法德永衡律師事務所聯合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夏淑琴老人的代理律師談臻這樣評價勝訴的意義。
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館長朱成山表示,這標志著夏淑琴狀告日本右翼侵權案獲得全方位的勝利。夏淑琴老人也是目前唯一在有生之年終審勝利并獲得賠償金的南京大屠殺幸存者。
80歲的夏淑琴說:“這說明他們(東中野修道等)徹底失敗了,是對30萬死難同胞的最好慰藉?!?/FONT>
夏淑琴狀告日本右翼案由來已久。1998年,日本亞細亞大學教授東中野修道和同為日本自由史觀會成員的松村俊夫兩人出書,污蔑當年被日軍屠殺了7位親人的夏淑琴為“假證人”。
面對中國法院的傳票,2004年兩名日本被告和出版社并未到中國應訴,他們放棄了答辯權,也沒有對訴訟作出任何反駁。2006年8月23日,在進行大量取證之后,南京市玄武區法院作出了缺席判決,要求被告在中日兩國主要報紙的顯著位置刊登向原告賠禮道歉的聲明,并對原告進行賠償。
而針對夏淑琴在中國國內的訴訟,日本被告東中野修道在東京法院竟然提出了反訴訟,但當2006年6月30日夏淑琴站到日本法庭上時,被告突然撤訴,夏淑琴隨后提出反訴。
2007年11月2日,日本東京地方法院對夏淑琴反訴日本右翼案作出判決,中方原告夏淑琴勝訴,法庭責令被告松村俊夫和東中野修道向原告賠償400萬日元。去年5月21日和今年2月5日,東京高等法院和日本最高法院均作出了維持原判的判決。
1937年12月13日,占領南京的侵華日軍殘忍殺害夏淑琴一家9人中的7人,被捅了3刀的夏淑琴和她4歲的妹妹夏淑云幸運存活了下來。她們的遭遇在當時南京安全區國際委員會主席拉貝先生的日記里,在這個委員會委員約翰·馬吉先生拍攝的影像膠片中均有詳細紀錄。
日本最高法院5日就南京大屠殺幸存者夏淑琴狀告《南京大屠殺的徹底檢證》一書作者和出版社侵害名譽一案作出終審判決,判定原告勝訴。最高法院第一小法庭審判長涌井紀夫在當天的判決中認定被告書中的描述侵害了原告的名譽,駁回被告方上訴,維持一審和二審判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400萬日元(1美元約合90日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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