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一名法院人員確認系被自制爆炸裝置炸死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周靚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 5月3日,吉林省吉林市警方向媒體透露,吉林市一名法院工作人員在自家樓下開車時,被一自制的爆炸裝置炸死?,F警方懸賞20萬元尋找此爆炸案線索。
之前,今年4月14日上午7點49分,吉林市高新區光明新村小區一起爆炸殺人案,系犯罪嫌疑人用舊的5公斤小液化氣罐自制成爆炸裝置實施殺人。該市豐滿區法院辦公室主任趙某下樓上班時,在挪動車前一小型液化氣罐時,突然發生爆炸,趙某當場被炸身亡。
經警方調查,認定此案的犯罪嫌疑人應具備有接觸雷管的條件,并懂得一定的爆破知識。同時,該人還應該具備水電焊技能,會電氣修理,懂得電路知識,以汽車電路修理為主。
警方表示,為及時破獲該起爆炸案,警方現面向社會懸賞爆炸案線索,對于提供線索直接破獲案件者,公安機關將獎勵人民幣20萬元,并負責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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