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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東直門爆炸案庭審 被告心理問題是根源
    言詠
    2011-03-31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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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言詠  3月31日,1989年出生的男孩雷森,因涉嫌在東直門爆炸案在東城法院受審。他承認指控,稱自己內心孤僻,常受人欺負,因此才報復社會。

    3月31日9時30分許,雷森被兩名法警帶入法庭。檢方指控,2010年10月21日下午3時許,雷森將爆炸裝置安放于東直門外大街天恒大廈門前綠化帶內,當美國籍男子沙麥可路過時,其遙控爆炸,將沙麥可炸成輕微傷。

    公訴人表示,雷森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且已造成人員受傷結果,已構成爆炸罪,應該判處3-10年有期徒刑。

    法庭上,雷森起初很沉默,隨后,慢慢開始放大了聲音回答問題。雷森交代,他以往在廣州打工,常受別人欺負,因心理孤僻、內向,不愿意與人溝通,與家人也斷絕了聯系,逐漸地產生了報復社會的想法。于是,在網上自學了爆炸裝置的安裝技術,并組裝一個具有遙控爆炸功能的爆炸物。

    雷森表示自己沒有財力賠償受害人,他主動向法官承認,心理存在挺多問題,這是根源。

    雷森的律師稱,雷森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他的所作所為有社會原因,也有個人心理原因,希望法庭從輕處理。

    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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