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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渝在舉報信中列出了翁振杰及其同伙的六大犯罪事實和線索,其中向翁振杰行賄的相關細節涉及到張明渝本人。
舉報信中,張明渝稱,翁振杰挪用數億元公款,向黑社會提供放高利貸的資金,成為背后金主,涉及人員包括知名的重慶“黑老大”陳坤志、龔剛模、戴克偉、稅可、楊云等團伙,和這些黑社會團伙開設的民間擔保公司。
除此之外,張明渝還在舉報信中公布了自己兩次行賄翁振杰的細節——因2004年同創集團下屬重慶天人公司因開發位于重慶江北的“同創國際”項目,和2007年,同創集團因開發位于高九路“同創高原”項目,分別向重慶信托做了一個1.2億和一個3.5億的股權信托,過程中,翁振杰故意在重慶天人公司貸款上設置障礙,以及借口其介紹了重慶銀瑞公司借款給同創,而向張明渝分別索賄45萬元(2004年)和90萬元(2007年)。
其后,張明渝分別由尹姓駕駛員和羅姓駕駛員開車送其到重慶錦繡山莊翁振杰的別墅處,由翁家羅姓保姆開門,張明渝本人提著裝有現金的包,當面交給翁振杰。翁收受好處之后,隨即不再就貸款一事,為難張明渝的同創集團。
重慶市人大代表張明渝的實名舉報信全文接近5000字,所列事項,若為事實,實乃觸目驚心。
11日晚20點左右,本網記者撥通了翁振杰的手機,試圖向翁振杰求證張明渝舉報信中所謂之“事實”,翁振杰在聽明記者來意之后,隨即掛斷了電話。
因為事關重大,相關人員身份特殊,張明渝公布了自己的人大代表身份和自己的身份證號碼,一直向記者重復,本人愿意為舉報信所列相關事項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本網將繼續追蹤報道。
附:
翁振杰,漢族,1962年10月生,碩士。重慶市第三屆人大常委,民建中央經濟委員會委員。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通信學院教官、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北京中關村通信網絡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現任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重慶國際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首執行官、重慶三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
張明渝,1968年8月出生,碩士研究生;1984-1993年,中國農業銀行沙坪壩支行,會計;1993-1998年,重慶渝嘉摩托車有限公司,總經理;1998-2009年,重慶同創置業(集團)有限公司,創始人、總裁。曾任重慶市政協委員、重慶市青年聯合會委員、重慶市工商聯常委、沙坪壩區工商聯副會長、重慶市統戰部光彩事業促進會副會長、重慶市青年企業家協會會員等社會職務。現任重慶市第三屆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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