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男子出售官員電話獲刑 成全國首例
經濟觀察網 記者 張然 據新華網報道,廣東高院于1月3日對外宣布,珠海市香洲區法院日前對周建平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周建平是國內被法院以侵犯個人信息安全的新罪名追究刑事責任的第一人。
近日,珠海市香洲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邵國松、王劍波、黃燕萬等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到11年不等,并處罰金4萬元到15萬元不等;而周建平則因向上述被告人非法出售個人信息資料被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2008年11月,周建平在廣州市昌崗中路成立廣州市華探調查有限公司,違反規定非法獲取他人電話清單、手機清單和人員資料。
同年12月,林桂余來到其公司要求周建平向該詐騙團伙提供14位領導的電話號碼及通話清單。周建平以每份1200元或1500元不等的價格先后向林桂余出售了14份電話清單,從中獲利1.6萬元。
根據周建平提供的電話清單,2009年2月2日,李斌海、林桂余、黃燕萬、邵國松伙同他人冒充珠海市霍副市長,騙得其親友馬某5萬元。
2008年10月至2009年2月19日,邵國松、王劍波、黃燕萬、李斌海、林桂余、邵金華、黃曉萬等7人共先后作案5起,分別冒充恩平市委書記、深圳市寶安區消防中隊隊長、佛山市紀委書記等人以急需用錢為由對其親友進行電話詐騙,共非法斂財83萬元。
- · 黃石鼎:把市民已有福利分給流動人口不現實 | 2010-02-22
- · 從暫住證到居住證 | 2010-02-22
- · 誰動了你的個人信息? | 2010-02-05
- · 廣東:要做風吹不走的產業 | 2010-02-03
- · 黃龍云當選廣東省政協主席 | 2010-02-01








聚友網
開心網
人人網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轉發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