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聚氰胺事件民事訴訟終獲立案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謝良兵 3月25日下午15時,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正式了受理了三聚氰胺奶粉事件法律援助團律師提交的訴訟請求。據稱,這是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半年之后,首例被正式立案的有關三聚氰胺事件中受害家庭的民事賠償訴訟請求。
據此案的代理律師彭劍介紹,他是當天下午向石家莊市新華區法院繳納了一名原告的訴訟費575元,法院向其簽發了一份受理案件通知書,此名原告起訴金額為31000元。另有5名受害人由于訴訟金額比較高,正在辦理緩交訴訟費手續,因此尚未立案。
三聚氰胺事件發生之后的2008年9月22日,河南省鎮平縣一位孫姓家長曾向河南省鎮平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但這起全國首例消費者向奶粉企業提起民事賠償的訴訟案件,至今尚未給予任何答復。
后來,參與訴訟的受害者越來越多,他們開始委托法律援助團,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的共同訴訟,也一直未果。據《財經》報道,3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沈德詠在談到三聚氰胺事件時曾表示:“人民法院已經做好了準備,隨時會依法受理賠償的訴訟案件?!?/FONT>
隨后,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法律援助團律師接到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通知,要求律師前往法院立案庭,補充、完善針對三鹿的訴訟材料。
3月4日上午,律師前往石家莊市中院立案庭與法官進行接觸,辦案法官希望通過多種途徑解決受害家庭的訴求。法院同時認為本案不適用共同訴訟,每位受害者應分案訴訟。由于訴訟材料尚缺少一些法定要件,此次沒有完成立案程序。
3月12日上午,律師彭劍、張凱乘火車再赴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針對三鹿公司的訴狀,此次訴訟共涉及六名受害兒童。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告知“涉及三鹿奶粉受害者索賠的訴訟已經指定由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律師攜帶訴狀材料前往石家莊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詳細審閱并記錄了相關材料,并表示七日內將給與是否立案的答復。3月16日,律師接到法院立案庭電話,要求補交證據,包括受害者食用過三鹿奶粉的證據、醫療費用的票據等。18、19日,律師補交上述證據。25日,案件正式被受理。
- · 印度禁止進口中國巧克力 擔心含三聚氰胺 | 2009-07-28
- · 涉嫌違反反海外腐敗法 美證交會或立案調查力拓 | 2009-07-23
- · 恒天然回歸:安怡、安滿月底重新上市 | 2009-07-15
- · 天津檢察機關:群眾舉報立案數僅占舉報總量的8.7% | 2009-06-22
- · 法院已對施恩奶粉公司虛假宣傳立案 | 2009-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