甕安“6.28”事件后官方采訪目擊者口述
網絡版專稿 記者 張宏 甕安“6.28”事件發生后,《貴州日報》在時隔四天后7月1日發布了當地記者的采訪稿件,認為廣大群眾對一小撮不法分子肆意踐踏法律,沖擊國家機關,燒毀、損壞公共財物,影響社會正常秩序的行為深惡痛絕,認為改革開放30年來社會經濟發展,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來之不易,紛紛要求政府做好疏導工作,嚴懲為首的不法分子,還老百姓一個穩定、和諧、平安的良好環境。

6月30日,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石宗源專程趕到甕安縣,現場指揮“6.28”事件處置工作
以下是6月30日當地記者采訪甕安縣城部分群眾和公安民警的口述情形:
在甕安縣城興隆大道上做服裝生意的個體商戶游虎:平時他每天的營業額都比較可觀,6月28日,打、砸、搶、燒事件發生后,社會秩序十分混亂,他看到一些人拿起管制刀具在街上橫沖直闖,擔心發生意外,不得不關門停業。兩天時間,他的營業額損失達3000至5000元。他說,這兩天,整個興隆街上關門停業的商戶就達近百家,給大家造成的損失可想而知。游虎說,當時社會上的不少傳言和他知道的事情真相有出入,一些謠言在群眾中傳播,起到很壞的影響,他對那些造謠者十分憤慨,希望事態盡快平息,能安居樂業,正常從事自己的經營活動。
家住金龍社區的王桂林:他說他親眼看到那些不法分子用礦泉水瓶、花缽、石頭往公安局里面砸,放火燒毀停在公安局門前的警車和民用車,把警車推進公安局大廳內焚燒,燒燃了公安局大樓、縣委、縣政府大樓,現場實在令人震驚。他說,事發現場人員很雜,有學生模樣的,也有一些社會青年,還有一些外來打工人員,他們的行動看上去很有程序,感覺是有組織的。他說,發生這樣的事件他十分痛心,那些不法分子給甕安人民在社會上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希望政府要嚴厲打擊那些不法分子,否則我們將不會有好日子。
在甕安縣城開了3年出租車的駕駛員曾斌: 過去每天能收入500元的他,這幾天生意遠不如常,每天少收入200余元。他說,事件發生后,縣城的交通秩序出現混亂,正常的交通秩序受到影響,同時,自身的安全感也大大降低。他希望盡快處理打砸搶分子,好讓自己安安心心的做生意。
甕安縣公安局巡邏大隊大隊長黃成和甕安縣公安局巡邏大隊三中隊中隊長張奎:“6.28”事件發生的時候,他們和30多位民警開始守衛在公安局大門口,手上沒有任何防衛工具,非法分子用鐵棍、木棒打他們,用花缽、石塊砸他們,幾乎所有的民警受傷。為了安全,他們只好退到公安局大廳,非法分子又把公安局大廳的玻璃門窗砸爛,焚燒外面的車輛,放火燒公安局大樓,民警退守二樓,他們又沖進大廳,把外面的車子抬進大廳焚燒,被烈火和濃煙包圍的民警被迫再退到三樓,非法分子又沖上二樓,還想往三樓沖,民警冒著生命危險死守在三樓樓梯口,非法分子沖了四次沒有成功,于是又加緊放火焚燒大樓。陳明蘭和聶俊兩個女民警被濃煙嗆得幾乎暈倒,用餐巾紙沾水捂住嘴爬到七樓才得以脫險。許多民警把衣服打濕水捂住口鼻,堅守在樓梯口。民警蔡磊頭部被鬧事者打傷,傷勢很重,一名群眾從后門背著他出去搶救,剛一出門,就被鬧事者圍攻追打。公安民警從28日下午4點過鐘一直堅守到29日凌晨1時許,武警部隊趕到,才得以脫險。這些打、砸搶、燒分子,經他們現場觀察發現,其中不少人是曾經本公安機關打擊過的違法犯罪分子和吸毒人員。他們表示,將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堅決依法嚴懲這些不法分子。
- 甕安“628事件”官方圖片集 | 2008-07-02
- 甕安“6.28”事件官方新聞發布會問答 | 2008-07-02
- 茅臺大跌 基金成困獸 | 2008-06-24
- A股跌破2900 百元股僅剩茅臺一枝獨秀 | 2008-06-13
- 貴州洪澇災害致18人死12人失蹤 | 2008-05-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