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市非民用電價上調
經濟觀察網 記者 王姝 新華網消息 國家發改會決定自6月1日起,15個省市工商業、農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上調1.67分錢,居民用電價格不變。
15個上調銷售電價的省市中,山西省銷售電價上漲金額最多,每千瓦時上漲2.4分,四川省每千瓦時僅上調0.4分,調整額最小。據介紹,15個省市電價調整的主要依據包括兩個指標:發電利用小時和以省為單位的虧損面,主要解決因煤價過高而導致的發電虧損問題。
此次調價對象主要為工業、商業、農業用電,不涉及居民電價。發改委官員表示,電價上調對工業企業成本有推高作用,但是對GDP沒有直接影響,對CPI有間接影響,但影響很小。
本次電價調整涉及的15個省市包括山西、青海、甘肅、江西、海南、陜西、山東、湖南、重慶、安徽、河南、湖北、四川、河北、貴州。另外,發改委已于4月10日起上調其中12個省的上網電價,安徽、湖南、江西的上網電價自6月1日起上調。這些省份上網電價每千瓦時平均上調2分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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