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獲悉,預計從6月起,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牽頭,全國總工會、國資委、全國工商聯等共同參與,將對國內勞務派遣單位進行全面摸底調查,被發現的違規勞務派遣單位、用人單位將被依法處理,而一些違法嚴重的勞務派遣單位將被清除出局。
在調查的同時,人社部方面還將起草、修改相關勞務派遣的配套規章和政策,其中,備受外界關注的《勞務派遣條例》(下稱《條例》)將有望在年內推出。
重點是央企
人社部副部長楊志明上周表示,將會同工商等部門對國內勞務派遣單位及其招用被派遣勞動者情況進行全面摸底調查,重點是“解決中央企業和大中型企業勞務派遣規范的問題”。
我國勞務派遣用工主要是在國有企業、事業、機關類單位,尤其是在石油、化工、電信、金融、銀行、航空、鐵路等系統最為嚴重,部分央企甚至有超過2/3的員工都屬于勞務派遣。知情人士稱,本次清查、整頓勞務派遣用工就是要先從國企特別是大型壟斷央企開刀。
勞務派遣最典型的特征是,用工單位和被派遣員工只有勞務關系,并不簽合同,而是與勞動派遣公司簽訂。有的用工單位招工后再把工人掛靠到勞務派遣公司,就是為了鉆與員工不直接簽合同的空子。由于與員工沒有直接簽訂合同,用人單位可以隨意克扣員工的工資與福利待遇,一旦與員工發生糾紛,可以隨時“裁員”、“甩包袱”。
按照楊志明的說法,本次清查整頓目的,一方面是查處企業的違規用工,要求同一個企業不同身份的員工能夠實現“同工同酬”,另一方面是對不具備法定資質、違法派遣勞動者的勞務派遣單位進行依法清理,借此把“皮包公司”擠出去。最終的目的是嚴格規范國內勞務派遣市場。
楊志明還提到,相關部門將繼續研究修訂勞務派遣規定等勞動合同法配套規章和政策,完善勞務派遣制度規范。
前述知情人士透露,在2008年《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前,對勞務派遣單位的審批、管理等權力主要集中在勞動保障部門手里。由于審批權力太過集權,早在2005年底,由勞動保障部門經辦或審批的勞務派遣企業就高達18010家,接近總數的70%。
雖然《勞動合同法》頒布之后有所變化,但由于利益牽制,很多地方勞動保障部門并未“收手”,還是與一些勞務派遣單位保持各種利益關系?!敖^大部分勞務派遣公司是由地方勞動保障部門官員的家屬和朋友經辦的”,“地方勞動保障部門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格局沒有變”。
前述知情人士表示,人社部方面本次清理整頓違規勞務派遣單位,一些違規的地方勞動保障部門和個人也在重點“肅清”之列。
還有,在新一輪的起草、修改勞務派遣的配套規章和政策中,備受外界關注的《勞務派遣條例》有望在年內推出。而在今年兩會之前,曾有知情官方人士告訴本報,由于來自龐大的利益集團特別是大型國企高管的反對,使得本已“成型”的《勞務派遣條例》被迫“告吹”。為此,全國總工會曾上書全國人大法工委,建議修改《勞動合同法》相關“勞務派遣”內容。
隱形利潤
勞務派遣用工泛濫在我國已經延續了很多年,但真正引發廣泛熱議還是在兩會期間。本報了解到的情況是,根據全國總工會去年的調查,目前全國勞務派遣人員總數已經高達6000多萬,占到國內職工總人數的20%,這與此前人社部方面公開的2700萬的數據相去甚遠。
據稱,兩會前半個多月,全國總工會方面曾將“勞務派遣調研報告”上報至全國人大法工委,在隨后的兩會期間,包括兩名副主席在內,全國總工會分別向全國人大、全國政協遞交了反映國內勞務派遣情況的多份建議,來自地方十多個省份的工會代表也提交了相同主題的建議,一致呼吁中央高度重視勞務派遣用工泛濫,盡快制定、出臺相關勞務派遣的配套規章和政策。
今年兩會期間,由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書記張鳴起率隊,全總方面舉行了新聞發布會。在發布會上,全總方面的多名官員都表示,根據全總兩次調研獲得的結果,現在有的企業勞務派遣工的比例已經達到和傳統的正式工的比例是1:1,有的甚至更嚴重,“已經到了非解決不可的時候了”。
這一話題在兩會代表中引發了廣泛熱議。代表們特別關注國有企業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人的現象,一些代表強烈呼吁盡快出臺規范勞務派遣的配套規章和政策。
對于國企刻意使用勞務派遣工人的原因,全國政協委員、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牛越生表示,國家對國有企業人員編制、工資總額有剛性要求,很多國有企業為此選擇了大量使用勞務派遣工。
全國政協委員、國有重點大型企業監事會主席倪小庭對媒體透露,1998年我國央企在冊職工有3000萬人,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化,央企職工總數已銳減到1000萬人。表面上看似國企員工減少了,但實際上背后是國企大量開始使用派遣工人。
他算了一筆賬:1000萬在冊職工和3000萬在冊職工相比,如果企業為一個員工一年少支出1萬元工資,一年則少支出2000億元,這部分“少支出”的工資便成了企業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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