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原副司長溫明炬因受賄獲刑12年
經濟觀察網 實習記者 馬莉 據中國法院網消息,2月25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了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副司長溫明炬犯受賄罪一案,法院一審判處溫明炬有期徒刑十二年。
經法院審理查明,溫明炬于2006年至2009年期間,利用擔任國土資源部地籍管理司調查處處長、地籍管理司副司長兼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的職務便利,接受北京世紀國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利成、總經理李景艷(均另案處理)的請托,為請托人在承攬土地調查項目及減免行政處罰等方面提供幫助。為此,溫明炬先后收受董利成給予的人民幣70萬元,并于2007年1月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收受北京國源公司20%的股份(收受時價值人民幣20萬元)。溫明炬于2008年7月退出北京國源公司20%股份(退出時價值人民幣100萬元)?,F贓款已全部退出。
一中院審理后認為,溫明炬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溫明炬受賄數額巨大,依法應予懲處。鑒于其能夠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其親屬代其退交了全部贓款,可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判決后,溫明炬表示考慮上訴。
相關新聞
- 國土部修訂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將調高最低價 2011-04-12
- 國土部力推商業勘查 青海優質礦產招商 2011-04-12
- 財政部國土部5月摸底地方土地出讓收支 2011-04-11
- “地王”潛規則 2011-03-25
- 稀土礦權行將解凍 央企搶位布局 2011-03-08


新浪微博網
豆瓣網
人人網
開心網
轉發本文



